【什麼是法律援助】
法律援助是經濟困難的公民和特殊案件的當事人依法獲得的諮詢、代理、刑事辯護等無償法律服務。
法律援助主要為經濟困難的人員提供。有關當事人可以通過向法律援助機構申請或經公安機關、人民檢察院、人民法院指定而獲得法律援助。如果您獲得了法律援助,那就意味著在你獲得援助的案件中不需要支付任何法律服務費用。
【法律援助的範圍】
公民對下列需要代理的事項,因經濟困難沒有委託代理人的,可以向法律援助機構申請法律援助:(一)依法請求國家賠償的;(二)請求給予社會保險待遇或者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三)請求發給撫卹金、救濟金的;(四)請求給付贍養費、撫養費、扶養費的;(五)請求支付勞動報酬的;(六)主張因見義勇為行為產生的民事權益的;(七)請求工傷事故、交通事故、食品安全事故、環境汙染事故、產品質量事故以及醫療損害賠償的;(八)遭受家庭暴力、虐待、遺棄,維護合法權益的;(九)依法應當提供法律援助的其他事項。
【申請須提交哪些材料】
1、身份證或者其他有效的身份證明,代理申請人還應當提交有代理權的證明;
2、經濟困難的證明;
3、與所申請法律援助事項有關的案件材料。
【聯繫方式】
地址:宜春市袁山西路28號宜春市公共法律服務中心一樓
電話:0795—3932989
【免費諮詢熱線】
有法律問題請撥打“12348”公共法律服務熱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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