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下午,省十三屆人大常委會第十二次會議 閉幕,會議決定,接受郭元強辭去省人民政府副省長職務的請求,並報省人民代表大會備案。
會議接受尹積軍辭去省十三屆人大常委會委員職務的請求,並報省人民代表大會備案。會議還通過一批人事任免,具體如下:
任命王蔚為省高級人民法院民事審判第一庭副庭長、審判員;
任命張琬青、張健、朱麗為省高級人民法院審判員;
任命趙培元、孫晉琪、王蘊、王天紅、俞旭明、沈燕、潘軍鋒、沈菁、童德清、於震、嶽奇志、沈煒、周廣濱、吳剛、金衛國、吳霞、崔宵焰、錢建國、許歡歡、鄭文輝、曹智勇、惠林、高佳、孔玲玲、蔡勇、董士玲為南京海事法院審判員;
任命王小曼為徐州鐵路運輸法院審判監督庭庭長;
任命肖麗為徐州鐵路運輸法院民事審判庭(淮北丘崗區域環境資源法庭)庭長;
任命於博為徐州鐵路運輸法院行政審判庭庭長;
任命王顯波為徐州鐵路運輸法院民事審判庭(淮北丘崗區域環境資源法庭)副庭長;
任命焦琰茹為徐州鐵路運輸法院行政審判庭副庭長;
免去李玉明的省高級人民法院執行裁判庭庭長職務;
免去章潤的省高級人民法院審判委員會委員、民事審判第五庭庭長、審判員職務;
免去刁海峰的省高級人民法院審判委員會委員、審判員職務;
免去王民、胡晨光、武孫、謝春城的省高級人民法院審判員職務;
免去楊成的徐州鐵路運輸法院審判員職務。
任命王民、胡晨光為省人民檢察院檢察員;
任命鍾帥為徐州鐵路運輸檢察院副檢察長、檢察委員會委員;
免去桂萬先的省人民檢察院檢察委員會委員、檢察員職務;
免去吳亞峰、王蔚、張健、張琬青、邱學平的省人民檢察院檢察員職務。
政協鹽城市第八屆委員會常務委員會
任免決定
(2019年11月28日政協鹽城市八屆十五次常委會議通過)
政協鹽城市第八屆委員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五次會議決定:
趙寧同志任市政協副秘書長;
徐翠華同志任市政協委員聯絡委員會
主任;李立公同志任市政協辦公室副主任,不再擔任市政協社會法制和民族宗教委員會副主任職務;
朱冬梅同志任市政協人口資源環境委員會副主任;
夏國書同志任市政協社會法制(民族宗教)委員會副主任;
顧慧春同志不再擔任市政協委員聯絡委員會主任職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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