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小曼和李小璐:爱情不是造梦,婚姻经不起折腾](http://p2.ttnews.xyz/loading.gif)
或许,每个结了婚的女人,都要面对美妙童话破灭后的尴尬。
刘震云《一句顶一万句》中,秦曼卿是个爱读明清小说的女孩,作为一个大户家的小姐,她看到一个送豆腐的穷小子,别人要三斤,他总给三斤三两,便以此认定这个穷小子憨厚、淳朴,是个诚实可靠的人,值得托付终身,但她不知道,这个穷小子总给别人三斤三两,是因为他厌憎老爹强迫他卖豆腐,以此报复而已。
事实证明,越是被父母保护得好的女孩,内心构建的外面世界就越趋向于天真。
一旦结婚了,从云端落到地面,她们就得重新认识这个世界。
这种打破重建的过程其实是很痛苦的,她们甚至需要很漫长的时间才能说服自己留在婚姻里。
在这个过程里,因为长久的忍耐和消化,又会滋生出更多的委屈和不满,有的女人把这委屈和不满化作无休止的唠叨,有的化作没征兆的大哭,而有的女人,鉴于孩子或道德约束,就在那里储存着,倘若遇到一点诱惑,那点委屈和不满就会冒出来怂恿她们干点冒险的事。
外面的人看不出来,他们只会觉得女人怎么了,好好的生活不珍惜,搞什么幺蛾子出来。
十九岁的陆小曼妩媚多姿、体态秀美,精通英、法两国语言文字,弹一首好钢琴,还能诗善画。
胡适说“陆小曼是一道不可不看的风景。”
刘海粟说她“美艳绝伦,光彩照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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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父亲是当时财政高官,母亲温柔贤惠,且没有兄弟姐妹争宠——兄弟姐妹先后夭折,陆小曼算得上天之骄女。
这样的她,身边围绕着很多追求者,走到哪儿都是发光体。在父母主张下,陆小曼嫁给了王庚。
王赓是少年才俊,十六岁毕业于清华大学,后远赴美国求学,到陆家提亲时,已是陆军上校。郎才女貌,锦绣前程,夫唱妇随,幸福快乐地生活在一起,是人们对公主和王子结婚后的期许。
但生活不是童话,婚后的陆小曼不太开心。原因是王赓忙于工作,顾不上她,而她习惯了奢华热闹的生活,整天一个人闷在家里很苦恼。
我们读者不理解她为什么不收一下心,毕竟能拥有一个帅而不花且一心上进的老公是多么难得。
但,我们是俗世庸人,每天光在社会这个舞台上摸爬滚打已属不易,哪里还有什么时间去想那些虚浮的东西?
看婚姻,我们大多数人看的还是对方提供的优裕生活能否长久,虚荣心能否得到满足。
而陆小曼早拥有了类似东西,她要的是在这之上的和伴侣一起纵情且优雅地享受生活。
这个要求过分吗?
至少陆小曼不觉得过分。王赓不仅要供她花销,还要陪她玩乐,这样的要求或许只有在琼瑶奶奶的小说里才能实现——男主们动辄给女主从国外购回一箱子真丝衣服,但可以天天不工作,唯一的功能就是陪着女主寻愁觅恨。
显然现实中的王赓不会这么做,他不会放下工作跑到她身边,对她千依百顺的父母这次也不站她这一边。
苦闷之中,受过教育的陆小曼猛然发现自己不就是传说中的包办婚姻的受害者吗?找到这个“锅”,她就更委屈不满了。
缘分就是这样奇妙,这个时候,她遇到了同样失意的徐志摩。
徐志摩和王赓是好朋友,他受王庚所托,带陆小曼去西山看红叶,去卧佛寺踏青。他们一起逛天桥,一起到“来今雨轩”喝茶,一起去舞厅跳舞。在陆小曼的家里,他陪她打牌、画画。
后来,他们又把新月社所在的石虎胡同当做约会的地点,晚上,他们只需约好暗号,就可以在温馨的书斋里促膝而谈,围炉静坐。
但世上没有不透风的墙,陆小曼和徐志摩的事最终被人察觉,一时之间,在北京、上海的文化圈掀起一场巨大的风波。
辱骂者有之,谴责者有之。辱骂的当然不必说,都是一些维持道德风化或吃不到葡萄的外人,谴责的却都是一些熟面孔。
徐志摩的老师梁启超就是一个代表,他谴责徐志摩竟然为了自己的幸福破坏别人的家庭,又说,“你早晚会毁在那个女人手里。”
陆小曼的父母亲也坚决反对女儿离婚,认为陆小曼离开王庚不会再有幸福可言。已经陷入热恋的陆小曼和徐志摩却丝毫不为所动。
陆小曼在奋力争取自己的幸福时,有一点点摆脱主流意识控制的叛逆的自由畅快,她会觉得那样的自己更独立更迷人。
她和徐志摩享受这样的抗争,虽然伴随着是巨大的痛苦,但对过惯甜腻日子的人来说,苦有时候也是一种甜,更大的甜。
很多为陆小曼做传的作者也都这样赞美陆小曼“为追求幸福,活得清醒,活得洒脱”。
对此,我不太同意,假若真的清醒和洒脱,她就该知道,陪着她玩的那个徐志摩只是恋爱状态中的徐志摩,而徐志摩作为一个养家的男人时,一样需要东奔西走,风尘扑面;她就该知道,生命是需要燃烧,火焰是很美,但燃烧材料需要经济来托底。
她病弱的身体吓退所有人——几次住院与昏厥。
她最终如愿和徐志摩结婚了。
她的西方做派惹来保守公婆的不满,从此和公婆水火不容;她的奢华浪费让徐志摩头疼不已,没几年功夫,一个风流倜傥极其厌恶经商的理想主义诗人,竟为了区区“二厘五的一半”佣金而急火攻心。
徐志摩在最穷的时候,连回家的路费都没有,他写信给陆小曼诉苦说,“我是穷得寸步难移了,再要开窟窿,简直受不了”。
生活已经这样窘迫,作为灵魂伴侣的陆小曼还是举着杆大烟枪躺在烟床上不肯北上,而生活中的排场丝毫不愿减少一点点,相反她的委屈与不满又冒了出来——她依然是那个停留在十九岁的少女,婚姻并没有带给她任何成长。
这委屈与不满,不仅让她找到另一个只按她的意思来的已婚男人翁瑞午,而且开始了暴力——她随手把烟枪往徐志摩脸上扔去,徐志摩躲闪之下眼镜掉到地上摔了个粉碎。
要用血的代价,才能让一个女人从童话中走出来。
徐志摩死后,尽管她洗净铅华,潜心画作,并且始终以徐志摩的遗孀自居,但从未离开翁瑞午。
很简单,翁瑞午能陪着她顺着她。她自始至终都是一个少女,这种对呵护的需求大过优越的生活、火热的爱情,大过世间所有嘲讽鄙夷的目光。
前几天,看到一篇微博长文,开头这样写,“每个女孩从她记事起,都会为自己构想一个童话的梦,但随着年龄的增长,一步步的从幼稚走到现实,就不一定是梦中的童话了”。
没错,你看出来了,这是李小璐近两年来首次回应出轨事件的文字。
这篇长文,更像一篇高中应试满分作文,对比了,比喻了,满篇皆是,详略手法的使用突出了老爷爷的艰辛但纯良的性格,结尾不忘展望前景,使之具备了言有尽而意无穷的效果,该有的都有了,可这不该一个成熟的获得了很多影视奖项的成人的表述方式。
但如果你熟悉李小璐,你就知道这就是李小璐的模样。
她也是个天之骄女,她对自己的定义也是少女一枚。即使当妈了,她仍会穿一件背后系着大大蝴蝶结的粉色衣服走在大众视野里。
她和陆小曼一样有着成功父母的宠爱,有一个耀眼的事业开端,身边也围绕着众多追求者,走到哪儿也都是发光体。
而当时没多少名气又有点“二”的贾乃亮靠着对李小璐的“死缠烂打”才追求成功,然而爱情终究不是因感动而起,它需要灵魂的吸引,张爱玲甚至说女人要崇拜才快乐。
婚后的三口之家看似快乐幸福,实际上李小璐的心中有一块地方始终应该是空的,她需要迷恋,需要奋不顾身的刺激与冒险——爱情款式有那么多种,她手上的不是她最想要的那一款。
生命因此多了委屈与仓皇,不满与迷惑。
而当某年轻人出现在她少女的幻梦里,我想,她来不及去辨别这个人到底是不是自己钟情的,会对自己及家庭带来什么样的后果,便跌了进去,随之被偷拍,被推到风口浪尖上。
曲曲折折之后,她离婚了。这对她或许是好事,至少她看到了谁都不可能任性的对待这个世界,生命都是由缺憾组成。
木心在《文学回忆录》里说,一个人,来到这世界的目的是什么?爱最可爱的、最好听的、最好看的、最好吃的。
女孩最好少看这类话,因为这个“最”字,会引诱你不停的找下去。
活了一百零二岁的杨绛或许能给我们更好的示范。
结婚后,他发现钱钟书其实是个书呆子,甚至左右脚都分不清楚,更不要提生活的种种琐事,因此小到换灯泡,大到穿衣做饭,全都由杨绛来做;事业上,感觉自己的名气大过钱钟书,钱钟书不舒服,杨绛就退而做灶下婢,为钱钟书写《围城》让路。
这不是卑微到尘埃里,而是清醒的认知爱情的本意——既然我们因为爱情而结婚,那么我们就该因为爱情而愿意彼此成就。
我们不要无休止的唠叨,也不要无征兆的大哭。假若我们真的有委屈和不满,真的觉得自己的婚姻不够幸福,那么也不要在婚内乱折腾,我们完全可以撤充。
看看离婚后的张幼仪的大气与坚韧,就知道生活绝不会亏待任何一个努力生活的人——前提是我们要学着让自己长大。
作者:樵髯,喜欢读书及一切有趣的文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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