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庭堅拼死記錄下荒誕史劇,“用鐵龍爪治河”


黃庭堅拼死記錄下荒誕史劇,“用鐵龍爪治河”

黃庭堅是北宋與蘇東坡齊名的文學大家,他參與編修《神宗實錄》實話實說,秉筆直書“用鐵龍爪治河,有同兒戲”, 後來被當政者認為是詆譭之辭,貶官治罪。


黃庭堅所述“用鐵龍爪治河”到底是怎麼回事呢?


據《資治通鑑》記載,那是宋神宗己亥年間發生的事情。當時朝廷專門設了個“疏浚黃河司”,來負責治理黃河,於是就有一個名叫李公義的人,建議用鐵龍爪疏通黃河,就是用鐵數斤打造成龍爪形,用繩子系在船尾拖曳著,順流而下,以求疏通泥沙。


時值王安石當宰相,對這個建議很感興趣。他就讓工部官員懷信、公義一起商量,參照這個辦法加以改進,搞成了一種“浚川杷”。就是用巨木長八尺,齒長二尺,列於木下如杷狀,以石壓之;兩旁系大繩,兩端碇大船,相距八十步,各用滑車絞之,去來撓蕩泥沙。


如此“鐵龍爪治河”,顯然是不切實際的。因為當河水很深的時候,那個杷子就不能及底,拖來拖去雖數往來而無益;而在淺水處,那杷齒又像鐵錨一樣抓住泥沙,即使用很多人划船也拖不動。在這種情況下,那些施工的兵卒就只好反齒向上而曳之,表面上在拖動,實際上沒有疏散泥沙。


王安石讓工部官員懷信先試之,“以浚二股,又謀鑿直河數里以觀其效,聞河北小軍壘當起夫五千,計合境之丁,僅及此數,一夫至用八緡”。試驗結果證明此法虛張聲勢而並無實效,純屬勞民傷財。北京,大名府界的通判、知縣共試驗之,也皆言不可用。當時歐陽修就公開反對說,“開河如放火,與其勞人,不如勿開。”時人皆言不可用。


然而王安石的拗勁卻上來了,他咬定這個辦法很好,說什麼“勞人以除害,所謂毒天下而民從之者。”他還聽信官場小人範子淵奉迎附會的假話,說“法誠可善,第同官議不合耳。”意思反對的官員是故意阻擾的。


王安石就對宋神宗匯假報說:“開直河則水勢分,其不可開者,以近河每開數尺即見水,不容施功耳。今第見水師即以杷浚之,水當隨杷改趨。直河苟置數千杷,則諸河淺澱,皆非所患,歲可省開浚之費幾百千萬。”


神宗也稀裡糊塗地說:“果爾,甚善”。


於是朝廷就大規模用鐵龍爪治河,興師動眾,從衛州一直拖到到海口,成為神宗治下王安石搞的飽受詬病的虛妄工程。


宋神宗死後,哲宗繼位,按照唐宋以來歷代定製,每個皇帝死後,繼嗣者都要詔敕史官撰修先皇實錄,記載其在位期間史實,也是編年大事記。當時朝廷就任命禮部侍郎陸佃與黃庭堅同在實錄院編修《神宗實錄》。


黃庭堅當年在大名府任職時親眼見過這種“鐵龍爪”的假把戲,於是他就直言不諱地在實錄中記載;“用鐵龍爪治河,有同兒戲”。由於黃庭堅等人修撰的《神宗實錄》史料翔實、文采斐然,高於前代,被稱譽為“史筆”。


然而,用鐵龍爪治河卻成為宋朝黨爭的問題,新舊兩派相互間攻擊陷害,完全不講事實。到了宋哲宗紹聖年間,新黨重新掌權,蔡卞等人上臺當了國史編修官。他們就認為《神宗實錄》是舊派修成的,有很多問題,要重修《神宗實錄》。蔡卞指使人從《神宗實錄》中摘引了1000多條材料,羅織成“詆譭先帝神宗”的罪名,對參加修撰《神宗實錄》的前史官們分別傳訊。


但是,黃庭堅卻從容鎮定,根據史實直言以對,逐條反駁,讓羅織的罪狀大都落了空。他嚴正申明“庭堅當時在北都做官,曾親眼看到這件事,當時的確如同兒戲。”蔡卞等人不甘罷休,又別有用心地質問道:“龍是皇帝,難道天子之爪是兒戲?”但無論怎樣威逼利誘,黃庭堅卻始終不承認有誣衊之辭。他不折腰、不懼怕、不屈服,其嶙嶙傲骨、凜然正氣,令士大夫莫不歎服。


黃庭堅因此被貶為偏遠的涪州別駕、黔州安置,攻擊他的人還認為他去的是好地方,移至更加偏遠的戎州。黃庭堅受到的打擊比其他人士更大,結局也更悲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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