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吧偶遇“仇人”,男子持刀就捅

在酒吧饮酒时,偶遇曾经打过自己的“仇人”庞某某,玉林陆川县温泉镇的95后吕某某遂借酒劲,持刀上前刺伤对方。

近日,玉林市陆川县人民检察院以涉嫌故意伤害罪对吕某某批准逮捕。

酒吧偶遇“仇人”,男子持刀就捅

10月19日晚,吕某某到玉林市陆川县温泉镇东环路某酒吧喝酒。期间,无意发现了站在舞池上玩耍的庞某某,对方就是去年打过自己的人。

当时,吕某某与朋友到城区街头夜宵摊吃夜宵,坐在邻桌的庞某某嫌吕某某与朋友说话太吵,于是动手打了他们。由于庞某某一方人多势众,吕某某与朋友只好吃了这个哑巴亏,但心里的那口恶气实在是无法消退。这回遇上“仇人”,吕某某决定报复对方。

于是,吕某某走出酒吧,从自己的电动车存储箱内拿出一把折叠刀,然后进入酒吧冲到庞某某跟前,持刀朝庞某某捅去,致使对方多处被刺伤。看到庞某某一身鲜血倒地后,吕某某赶紧逃离现场。

看到庞某某受伤后,酒吧经理立刻上前帮忙包扎止血,然后派车将庞某某送往医院治疗,并向警方报案。几天后,吕某某自知难逃法网,便向公安机关投案自首。经法医鉴定,庞某某的损伤程度为轻伤二级。

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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