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案底却又想当保安,山西男子伪造无犯罪记录证明被判刑

因担心自己的前科劣迹影响求助保安的工作,太原一男子便找假证贩子伪造了盖有公安机关印章的无犯罪记录证明。

11月27日,太原迎泽区检察院向社会发布信息,经检察机关提起公诉,男子王某因犯伪造国家机关公文、印章罪被一审判处拘役5个月,并处罚金4000元。

有案底却又想当保安,山西男子伪造无犯罪记录证明被判刑

王某,26岁,山西太原人。早年曾因赌博、寻衅滋事和吸毒分别被公安机关罚款、行政拘留。2018年4月,王某根据网上招聘信息到省城一家保安公司应聘,但公司要求提供无犯罪记录证明。考虑到自己有前科,王某便想瞒天过海。2018年5月,他花240元钱找假证贩子伪造了一份盖有公安机关印章的无犯罪记录证明,并借此顺利通过审核,开始在保安公司上班。今年7月,太原公安迎泽分局迎泽派出所民警在审核辖区从业保安资格时,发现王某提供的无犯罪记录证明系伪造,随即将其抓获,并移送审查起诉。

“糊涂啊,直到被警方抓获,他还觉得伪造无犯罪记录证明不是啥大事。”办案检察官提醒,无犯罪记录证明是由公安机关出具的具有国家公信力的文书,是国家公权力的体现。伪造无犯罪记录证明,不论是伪造者,还是使用需求方,都是违法犯罪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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