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一則題為《駕駛證不再是12分,車輛不再“年檢”……有車一族趕快了解!》的文章在網上被“瘋狂轉發”。
南昌市交管部門相關負責人表示,文章不實,目前南昌市交管部門仍嚴格按照“滿12分制”相關規定對機動車駕駛證進行記分管理。
這篇網文稱,公安部通知全國範圍內提高駕駛證的分數,不再是原來的12分。車主可通過答題、學習或者舉報違章增加自己的駕駛證分數,最高可增加6分。增加的分可用於處理一些簡單的交通違章。南昌市公安交管部門相關負責人表示,文章不實!
公安部《機動車駕駛證申領和使用規定》第六十五條第一款之規定: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累積記分週期(即記分週期)為12個月,滿分12分,從機動車駕駛證初次領取之日起計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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