呂龍奇誣告陷害案作出一審判決

呂龍奇誣告陷害案作出一審判決

日前,由阜南縣人民檢察院提起公訴的呂龍奇涉嫌誣告陷害一案,經阜南縣人民法院審理,作出一審判決。

檢察機關指控:2018年1月至2019年3月,被告人呂龍奇捏造某鄉鎮主要領導索賄事實,提供虛構的行賄受賄材料,並在互聯網上發佈,對該鄉鎮黨委政府相關工作開展和被舉報人工作生活帶來了嚴重的負面影響。

經法庭審理,阜南縣人民法院於2019年11月26日作出判決,以誣告陷害罪判處呂龍奇有期徒刑八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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