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訊】華亭警方破獲一起聚眾鬥毆案

近日,華亭警方成功抓獲上網逃犯4名,破獲聚眾鬥毆案一起。

【警訊】華亭警方破獲一起聚眾鬥毆案


經查:犯罪嫌疑人賀某、王某、楊某、董某均為社會青年全部有違法前科,平時經常糾集在一起擾亂學校周邊及社會治安秩序。8月2日,賀某、王某、楊某、董某因口角與他人發生爭執後,雙方糾集多人相約在皇甫山持械鬥毆。

目前,犯罪嫌疑人賀某、王某、楊某、董某已被刑事拘留,該案件還在進一步辦理之中。

此案的成功告破,彰顯了華亭警方嚴厲打擊違法犯罪的決心,有力震懾了犯罪分子的囂張氣焰,增強了人民群眾的安全感和對公安工作的滿意度,用實際行動踐行了“人民公安為人民”的宗旨。

【警訊】華亭警方破獲一起聚眾鬥毆案

【警方提醒】

聚眾鬥毆是兩高兩部《黑惡勢力犯罪案件若干問題的指導意見》規定的惡勢力7類典型案件之一。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九十二條規定:聚眾鬥毆的,對首要分子和其他積極參加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對首要分子和其他積極參加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一)多次聚眾鬥毆的;

(二)聚眾鬥毆人數多,規模大,社會影響惡劣的;

(三)在公共場所或者交通要道聚眾鬥毆,造成社會秩序嚴重混亂的;

(四)持械聚眾鬥毆的。

聚眾鬥毆,致人重傷、死亡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條、第二百三十二條的規定定罪處罰。

人與人相處中產生矛盾時,應該冷靜妥善處理,可通過法律途徑維護自己的權益。千萬不可採取以暴制暴、聚眾鬥毆等不正當不合法的行為來解決問題,否則將為打架鬥毆行為付出沉重的代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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