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強化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切實維護我市安全、暢通的交通環境,預防重特大交通事故,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處理程序規定》和《江蘇省非現場查處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工作規範(試行)》要求,結合我市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的實際,我市將在以下路段使用電子監控對違法行為進行取證抓拍。
1、鼓樓北路大會堂路口
對機動車在高峰禁左時間段左轉彎的,以“機動車違反禁令標誌指示”的違法行為給予100元,記3分的處罰。
禁左時間段為:
7:00—8:30;11:00—12:00;17:00—19:00(學生上學期間)
2、曾濤路濟川小學北大門路段
對禁止機動車輛駛入的時間段駛入禁行路段的的違法行為進行取證抓拍,並以“機動車違反禁令標誌指示”的違法行為給予100元,記3分的處罰。
機動車禁行時間段為:07:00—08:00;10:30—11:15;15:30—16:35(節假日除外)
特此公告
泰興市公安局交警大隊
2019年11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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