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雒治龍等18人涉惡案一審公開宣判!

11月26日,銀川市金鳳區人民法院對被告人雒治龍等18人犯故意傷害罪、尋釁滋事罪、開設賭場罪、販賣毒品罪、搶劫罪、盜竊罪一案進行一審公開宣判,依法判處被告人雒治龍有期徒刑十年六個月,並處罰金人民幣十萬元,其他被告人分別被判處七年至一年不等的有期徒刑,並處相應的罰金。

今天,雒治龍等18人涉惡案一審公開宣判!

金鳳區人民法院審理查明,2016年至2018年期間,被告人雒治龍、蘭慧龍、馬永治、吳廣發糾集他人,持械故意傷害他人身體,致一人重傷二級;隨意毆打他人,故意毀壞財物,致一人輕傷二級,造成財產損失7520元。2018年7月到9月期間,被告人雒治龍夥同他人多次在銀川市金鳳區、西夏區開設賭場,進行賭博活動。同時查明,被告人李建強、蘭海雲實施搶劫犯罪一起,被告人蘭海雲實施販賣毒品罪、盜竊犯罪各一起。

金鳳區人民法院經審理認為,被告人雒治龍、蘭慧龍、馬永治、吳廣發經常糾集在一起,以暴力、脅迫或其他手段,多次實施違法犯罪活動,為非作惡,欺壓百姓,擾亂當地經濟、社會生活秩序,造成較為惡劣的社會影響,應認定為惡勢力犯罪。根據各被告人的犯罪性質及量刑情節,遂作出上述判決。(新消息報記者 王若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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