洮政房徵〔2019〕3號洮南市人民政府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決定
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根據《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與補償條例》的規定,市人民政府對市政府徵收部門擬定的《六煤店地塊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補償方案》進行了審查及認證,認為該方案符合公共利益的需要。據此,市人民政府做出《洮南市人民政府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決定》(洮政房徵〔2019〕3號),對六煤店地塊國有土地上房屋實施徵收,徵收事宜如下:
一、徵收範圍:
教育路南;規劃南二環路北;府城街東;古樹街西(具體範圍見動遷範圍圖)
二、徵收主體:洮南市人民政府
三、徵收部門:洮南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四、徵收實施單位:洮南市房屋徵收經辦中心
五、徵收實施時間:自本決定公告之日起實施。
六、簽約期限:規定簽約時間之日起十五日內為簽約期限,發佈房屋徵收決定之後,規定簽約時間以另行通知的方式,通知被徵收人。
七、六煤店地塊國有土地上房屋被依法徵收的,國有土地使用權同時收回。
洮南市人民政府
2019年1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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