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漢市公安局武昌區分局原局長皮某受審

中國法院網訊   11月26日上午,湖北省鍾祥市人民法院對原武漢市武昌區常委、武漢市公安局武昌區分局黨委書記、局長皮某徇私枉法罪、受賄罪一案,進行公開開庭審理。

  公訴機關指控,皮某在擔任武漢市公安局治安管理支隊黨委書記、支隊長期間,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開設的娛樂場所、飯店提供非法保護、徇私枉法,導致相關刑事案件未在規定時間內立案,犯罪嫌疑人未受到對應刑事處罰。

  2007年9月-2018年8月,皮某利用其擔任武漢市公安局黃陂區分局局長、武漢市公安局治安管理局局長、武漢市公安局武昌區分局局長等職務上的便利,為湖北恆泰天縱控股集團有限公司、武漢市公安局治安管理局一大隊原副大隊長朱傳孝等34家單位和20名個人,在治安保衛、治安監督、案件查辦、職務調整等方面,為相關單位和個人謀取利益,多次收受他人財物、數額巨大。

  公訴機關認為,皮某身為國家工作人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非法收受或索取他人財物,數額特別巨大,應當以受賄罪追究其刑事責任。同時,皮某身為司法工作人員,徇私枉法、濫用職權,對明知有罪的人而故意包庇,使其不受追訴,致使國家司法利益遭受重大損失,應當以徇私枉法罪追究其刑事責任。應該數罪併罰。

  整個庭審持續兩個多小時。法庭就公訴機關指控被告人皮某的多起犯罪事實進行了法庭調查,控辯雙方進行了舉證、質證,法庭辯論階段雙方充分發表了意見。皮某就公訴機關指控的犯罪事實進行了最後陳述,當庭認罪,對自己的犯罪行為表示深刻反省、自責。庭審結束後,法庭宣佈休庭,將依法擇期宣判。

  人大代表、政協委員、新聞媒體及社會各界人士等40餘人,旁聽了庭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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