蘭州市“三項舉措”加強勞動人事爭議案件裁審聯動協調

為進一步推進勞動人事爭議案件裁審聯動協調機制,加強裁審銜接工作,近日,市人社局、市中級人民法院聯合舉辦了“勞動人事爭議仲裁與訴訟銜接工作座談研討會”。市人社局、市中級人民法院主要負責人,各區縣勞動人事爭議仲裁機構負責人及骨幹仲裁員,基層人民法院分管副院長及相關業務員額法官參加了會議。

會上,初步確立勞動人事爭議案件裁審聯動協調三項基本工作制度,統一法律適用、統一裁審標準、統一裁審尺度,以妥善解決勞動爭議案件審理過程中存在的“同案不同判”的問題。一是建立聯席會議制度。聯席會議主要通報仲裁機構和人民法院勞動爭議案件處理情況,溝通協調仲裁與訴訟中的實體性和程序性問題,以便今後更好地處理勞動爭議糾紛。二是建立裁審規則協調製度。通過疑難案件分析研討會、專題研究會等,互通業務指導文件、案件選編等資料,統一裁審法律適用標準,規範裁審自由裁量尺度,保障當事人合法權益。三是建立信息共享制度。建立健全仲裁委員會和人民法院建立健全案卷借閱制度,互通案件處理情況,互派工作人員旁聽案件庭審情況,通過創新工作方式,實現裁審工作互通共享。

通過建立完善裁審銜接工作機制,暢通法院和仲裁機構交流渠道,提高勞動爭議處理的準確性,節約司法資源,減輕當事人“訴累”,增強案件裁判的法律效果和社會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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