襲擊付國豪的女暴徒,判刑46月

法官最終裁定畢慧芬兩項“暴動罪”罪名成立。

據香港《星島日報》等媒體26日報道,自稱“佔旺女村長”的畢慧芬,因涉嫌於2016年大年初二晚參與旺角示威騷亂,被媒體拍攝到協助其他暴徒挖掘磚塊,以及向火堆投擲物件,早前被裁定兩項“暴動罪”罪成,今(26日)在區域法院被判刑46個月。

袭击付国豪的女暴徒,判刑46月

《星島日報》此前報道稱,畢慧芬於11月7日在香港區域法院被裁定其兩項“暴動罪”成立。法官裁決時表示,就三名警員憶述的情況,案發當晚至翌日清晨,旺角亞皆老街、山東街、豉油街、西洋菜南街等,都有暴力示威者非法集結,而他們掟磚、縱火,拒絕返回行人路上等種種行為,實際上破壞了社會安寧,也令其他在場人士合理地擔心人身財物會受損害,法官認為這些暴力示威者已干犯“暴動罪”。而警方凌晨在山東街築起防線,大批暴力分子向警方投擲磚塊,有媒體拍到被告畢慧芬曾蹲在地上及拿起磚塊,也有新聞片段拍攝到被告站在人群最前方,將物件擲向火堆中。

袭击付国豪的女暴徒,判刑46月

畢慧芬資料圖 圖源:香港“東網”

法官最終裁定被告兩項“暴動罪”罪名成立,並將取閱被告的感化報告、精神、心理和醫生報告。案件延至本月26日判刑。

報道稱,據控方早前透露,現年24歲的畢慧芬觸犯“暴動罪”時雖沒有案底,但她當時被捲入一宗勒索案,獲准保釋候審。換言之,她是保釋期間犯案。被告觸犯“暴動罪”時未足21歲,中三畢業後就讀職訓局,曾兼職餐廳侍應和地產銷售員。

另據媒體此前報道,畢慧芬還涉嫌於今年8月在香港國際機場襲擊付國豪。8月20日,案件在香港東區裁判法院審理,畢慧芬被控“非法禁錮”、“非法集結”、“傷人”三項罪,不準保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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