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就是差距!“熊孩子”劃車,兩家長分別這麼處理

“車被劃了,對方家長不承認,這事想想心裡就氣。”昨天,市民莊先生致電本報新聞熱線,講述自己的車子被“熊孩子”給劃了,但自己卻沒討到說法。專家表示,其實每一個“熊孩子”的背後,都存在一定程度的父母教育不到位。

這就是差距!“熊孩子”劃車,兩家長分別這麼處理

案例一

孩子劃了車,家長否認

本月15日,市民莊先生將車停在東區揚名苑小區東門附近,莊先生辦完事過來,老遠就瞧見一個孩子拿著玩具在車附近轉來轉去。

莊先生走近後發現,車上被劃出一個長長的印子,孩子手上拿的玩具一端還有磨損的痕跡,莊先生懷疑是孩子拿著玩具在車身亂劃導致的。現場有孩子家長陪護,莊先生提出索賠,家長否認是自己的孩子劃了莊先生的車。

莊先生和孩子家長產生爭執,引起群眾圍觀,有群眾請來警方評理。調取監控時發現,由於監控角度問題,沒能拍到莊先生停車區域。

因為沒有視頻佐證,莊先生有口難辯,最終放棄索賠,此事就這樣不了了之。

案例二

9歲男童見自家車位被佔劃車,家長願意賠償

今年4月份,市民邵女士開車回湯汪鄉某小區,發現自家車位被佔,但看到附近一車位無人停,就徑直將車停在該車位回了家。

第二天,邵女士取車時發現車後門兩側都被劃出人為的劃痕。通過物業監控回看,一名孩子手上拿著東西,圍繞邵女士的車子走了一圈。

警方調查發現,劃車的是一小男孩,今年9歲,是被佔車位主人馬先生的兒子。因為車位被佔,孩子一時沒控制住情緒就劃了佔車位的車。意識到孩子的行為過激,馬先生最終賠償400元給邵女士。

提醒

父母要教育孩子形成正確的是非觀

昨天,揚州大揚律師事務所周俊律師說,依據我國相關法律,“不滿十週歲的未成年人是無民事行為能力人”,因此,年齡不超過十週歲的“熊孩子”闖禍,確實不能為自己的行為承擔民事責任。但是,這並不意味著家長可以理直氣壯地“裝熊”。這是因為,法律明確規定,“無民事行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造成他人損害的,由監護人承擔民事責任。”這也就是說,“熊孩子”闖禍,作為監護人的家長要承擔責任。

在邵女士的案例中,劃傷車身涉嫌損毀公私財物,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遇到車位被佔,最可行的解決方案是通過物業、交警等尋找車主,要求其移開,如果是自己購買的車位,還可安裝車位鎖。

揚州大學馬克思主義學院副教授吳林斌表示,父母平時要教育孩子形成正確的是非觀念,引導孩子遵守社會秩序和規則。父母作為孩子的法定監護人,理應盡到監護職責。

記者 趙磊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