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島膠州灣保護,重點整治“十亂”

半島記者 李曉哲

青島市十六屆人大常委會第十九次會議聽取審議了市人大常委會執法檢查組關於檢查《青島市膠州灣保護條例》(以下簡稱《條例》)實施情況的報告。

膠州灣是青島的“母親灣”。自2014年《條例》實施以來,膠州灣保護工作按照“保護優先、規劃先行、海陸統籌、綜合防治”的原則,圍繞把膠州灣打造成“水清、岸綠、灘淨、灣美、物豐”的藍色海灣目標,健全完善管理體制機制,細化落實保護工作任務,膠州灣水質狀況持續向好,生物多樣性有效恢復景觀品質不斷提升。膠州灣實際圍合水域面積增加至370.6平方公里,比2010年增加約25平方公里;2018年底優良水質面積佔總面積的73.7%,比2014年提高16.3個百分點。中央、省環保督察對本市實施“藍色海灣”“南紅北柳”“生態島礁”等海洋生態修復工程、率先推行灣長制、加強膠州灣保護等給予肯定。

總的來看,《條例》得到了有效貫徹實施,產生了良好生態效益和社會效益,但也存在著一些薄弱環節和矛盾問題。如,膠州灣仍然存在納汙總量較大、水體交換能力減弱、生態脆弱性加大等問題,水汙染綜合治理實效有待進一步提升,生態修復力度有待進一步加強,膠州灣保護與開發利用研究成果的全面性、系統性有待進一步整合等。

針對執法檢查中發現的問題,檢查組提出,應嚴把“入口關”,全面依法整治入灣汙染源。要加強城鄉排水基礎設施建設,超前規劃建設汙水處理設施,擴大汙水處理能力;要繼續推進海綿城市建設,降低因雨汙混流和截汙不當造成的汙染風險;要加強農業面源汙染防治,補齊農村環境基礎設施短板,實現城鄉汙水集中處理全覆蓋。要加強入灣排汙口監管,抓緊溯源排查,堅決取締非法排汙口,清理整治“散亂汙”企業。要加強船舶、港口和碼頭汙染整治,提高突發事件應急處置能力。加大對漁港、碼頭、海鮮市場等的環境整治力度。

加強機制建設和監測監管,提高膠州灣生態治理能力。要推動建立生態補償制度,生態補償資金應列入財政預算,對轉業轉產漁民及其他相關主體給予補償。要嚴守生態保護紅線,禁止除國家重大項目外的任何圍填海行為,對歷史遺留的圍填海和佔壓保護控制線問題,要科學分析研判,提出切實可行的解決方案,依法依規推進解決。要嚴格國土空間用途管制,按照國家海洋公園建設管理的有關要求,保護膠州灣自然地貌、生態資源及岸線。要強化科技支撐,搭建信息採集和共享平臺,提升生態環境監管水平。要高度重視灣底淤積嚴重的問題,每年安排資金,在科學論證的基礎上採取必要的清淤措施。

據悉,下一步,本市將按照“海洋攻勢”部署要求,繼續深入貫徹落實《青島市膠州灣保護條例》,緊緊圍繞“水清、岸綠、灘淨、灣美、物豐”的海灣保護總目標,以灣長製為總抓手,圍繞加強汙染防治和實施生態修復“兩條主線”,嚴守海洋生態紅線、膠州灣保護控制線“兩條底線”,實施膠州灣海域和沿岸陸域精細化管理,加快將膠州灣打造成全國海洋生態文明建設和藍色海灣治理的示範灣。

加強生態管護方面,認真貫徹落實國家關於加強濱海溼地管理和圍填海管控的工作要求,嚴格落實海洋生態紅線和自然岸線管控要求,實施“藍色海灣”“南紅北柳”生態修復工程,持續推進膠州灣國家級海洋公園規範化建設。系統制訂膠州灣及沿岸地區保護與修復規劃,開展膠州灣自然資源、生態環境、開發利用活動及社會經濟等全面調查。

加強綜合整治方面,堅持問題導向,加快落實《青島市打好膠州灣及近岸海域汙染防治攻堅戰工作方案》,全面排查入海排放口,開展溯源、監測、整治。完善日常監管體系,組織實施聯合執法,繼續開展“海盾”“碧海”等專項行動,重點整治亂捕亂養、亂排亂放、亂倒亂採、亂行亂遊、亂填亂建等“十亂”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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