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嚴格意義上講,作為合格的書法家,至少要有三個基本條件

 

首先,要把會拿毛筆寫字和會書法區分開來。從嚴格意義上講,作為合格的書法家,至少要有三個基本條件。(配圖與正文無關)

從嚴格意義上講,作為合格的書法家,至少要有三個基本條件

一是要有較深的學問和書學藝術修養,雖然不一定要滿腹經綸,至少於文史哲是不能“文盲”的,那種只寫字不讀書、或不會讀書的所謂書法家,不用相信他精於此道,理由很簡單,學問才是書法的脊樑。

第二,書法書法就要講“法”,這個法主要就是筆法。它是以“中鋒”為核心的運筆技巧。如提按頓挫,藏頭護尾等等。當然書法之法還包括結構法、章法、鈐印等等。這種技法一般單靠自學自練,即使再勤奮也是很難學好的,原因是基本筆法是無法寫清道明的,要靠好的老師示範面授,正確傳導才行,當然也要靠自身的靈氣悟性。

第三,真正的書法家要會情感勃發。這種情感勃發不是表面激奮,搖頭晃腦,而是會將內心情感客觀化。書法是一門高雅藝術,不同於自行車人人一學就會,精於此道畢竟是小眾。不過小眾藝術不等於就是小眾化,鋼琴家不可能比比皆是,但這並不妨礙我們老老少少學鋼琴和欣賞鋼琴。書法人人可學,可寫、可欣賞,只不過定位要正確,這樣才能成為一件開心的雅事。

 

從嚴格意義上講,作為合格的書法家,至少要有三個基本條件

 

名人中如魯迅、葉聖陶、傅雷、梅蘭芳、周信芳、俞振飛、蘇步青等等都是可以稱得上書法家的作家、藝術家、科學家。有人把書法分為領導書法、名人書法、畫家書法等等,我認為不科學,這樣分類掩蓋和混淆了書法的本身含義和標準。

現在一些領導幹部、名人、明星喜歡書法,只為修身養性,自娛自樂,友朋同樂,即使寫得不怎麼“靈光”,都值得讚賞、鼓勵和尊重,沒必要指責和譏諷,何況其中不乏書法高手。書法畢竟是中華民族的藝術瑰寶,也是個人文化修養的“名片”,無論是誰,學一學練一練,都應拍手歡迎。

從嚴格意義上講,作為合格的書法家,至少要有三個基本條件

說大一點是繼承文化傳統,說小一點培養藝術素質,充實精神生活,有何不好!至於有些人沽名釣譽、以書斂財;或胡亂吹捧、抬高、炒高某些人所謂的江湖書法,以達到不可告人的目的,那是另一個道德話題,與書法本身無關。

從嚴格意義上講,作為合格的書法家,至少要有三個基本條件

現在我們年輕人都在用電腦了,都玩鍵盤了,很少書寫,書寫能力確實減弱了,提筆忘字了。另外好多有很高的學歷人,但是寫的字很難看,有的人形容慘不忍睹。這實際上提出了一個問題,已經是很嚴峻了。所以我們教育部能在中小學開設書法課,就是要解決這些問題。我想書法藝術能幫助我們的漢字,保護漢字,使漢字青春永駐。這個是書法的魅力,它是藝術,所以大家都喜歡。我想,書法和漢字規範書寫相輔相成,會相得益彰,共同地發展。

從嚴格意義上講,作為合格的書法家,至少要有三個基本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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