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戀網站對部分人來說
可能是不錯的交友平臺,
但其中也隱藏著不少的風險。
近日,
福建省永安市人民法院審結一起網絡詐騙案,
受害人均為單身的青年女性,
被騙金額最高11萬元!
這到底是怎麼一回事?
案情回顧
2018年11月,被告人蘇某煉以月工資人民幣5000元先後僱傭自己的堂弟蘇某明和老鄉蘇某鋒,三人於同年11月13日至26日期間共同到永安市青水鄉爐某村實施電信詐騙。
其中被告人蘇某煉負責租房、日常生活管理、搭建虛假賭博網站並冒充網站客服人員、調整網站後臺設置等;被告人蘇某明、蘇某鋒負責在婚戀網等網站使用虛假身份註冊,以交友名義選取單身女性被害人並取得對方信任後,通過後臺操作自行搭建的虛假賭博網站數據,在被害人錯誤以為該賭博網站存在系統漏洞有利可圖時,誘使被害人將錢款充值到指定的銀行卡賬戶內。
一開始,被害人按被告人蘇某明、蘇某鋒的建議進行小額充值下注時,被告人蘇某煉會把提現金額轉給被害人,以此讓嚐到甜頭的被害人投入更多的資金參與充值下注。
可當被害人投入大筆資金參與下注後,各被告人卻通過拒絕被害人提現要求,或關閉賭博網站的方式,非法佔有錢款。經統計,被告人蘇某煉、蘇某明、蘇某鋒採用上述方法先後騙取周某、陸某、李某瓊等6名被害人錢款共計人民幣220498元。
各被告人指認作案窩點
被告人搭建的虛假
賭博網站平臺
被告人指認作案現場
及現場被扣押的作案工具
2018年11月26日,被告人蘇某煉、蘇某明、蘇某鋒在永安市青水鄉爐某村被抓獲。公安機關從被告人蘇某煉處扣押3張銀行卡並凍結詐騙款人民幣141241.21元。
法院審理
經永安法院審理認為,被告人蘇某煉、蘇某明、蘇某鋒以非法佔有為目的,利用電信網絡技術手段多次騙取他人錢款,數額巨大,其行為均構成詐騙罪。三被告人屬共同犯罪。被告人蘇某煉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系主犯;被告人蘇某明、蘇某鋒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輔助作用,系從犯,應當從輕或減輕處罰。被告人蘇某煉、蘇某明、蘇某鋒歸案後能如實供述犯罪事實,屬坦白,均可從輕處罰。被告人蘇某鋒自願認罪認罰,可以從寬處罰。綜合考慮三被告人在共同犯罪中所起的作用,並結合各自的犯罪情節和悔罪表現,對被告人蘇某煉、蘇某明從輕處罰,對被告人蘇某鋒減輕處罰。
據此,永安法院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及相關司法解釋的有關規定,判處被告人蘇某煉有期徒刑四年,並處罰金人民幣60000元;判處被告人蘇某明有期徒刑三年,並處罰金人民幣30000元;判處被告人蘇某鋒有期徒刑一年八個月,並處罰金人民幣20000元。繼續向各被告人追繳其餘違法所得,與依法凍結的銀行卡內錢款,一併發還各被害人。依法扣押的手機11部、充值卡175張、無線路由器4臺、筆記本電腦2臺等,由公安機關予以沒收,上繳國庫。
該案是典型的“殺豬盤”詐騙案件,何為“殺豬盤”?
“殺豬盤”就是犯罪嫌疑人利用現代人尤其是女性對愛情的渴望,實施的一種電信詐騙。
詐騙的流程就是偽造“高富帥”的身份,與受害人前期培養感情,在獲取信任之後,然後不經意間透露自己有一個好項目或者自己面臨一些危險任務或者工作的常規需求等等,利用心中本來就有一夜暴富的僥倖心理,引誘對方把錢匯入所謂的“投資平臺”或博彩網站,最終榨乾受害人的錢。
你把他當愛,他把你當“豬”宰。
整個欺詐過程叫做“殺豬”,而這套騙術叫做“殺豬盤”,他們把感情寂寞的女性叫做“豬”,跟她們談戀愛叫做“養豬”,進入圈套之後騙走錢財叫做“殺豬”。被殺的“豬”都是心甘情願把錢交給“愛人”的。哪怕意識到被騙,都找不到屠夫在哪裡。
法官提示:不要輕易相信網絡愛情,不要被對方花言巧語與表面行為迷惑。涉及錢財問題時,不要輕信,不要轉賬。如果不幸遭遇此類詐騙,請及時報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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