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市住建局发布了关于市住房保障中心等7个直属事业单位完成名称变更且启用新用章的通知,原文件通知如下:
关于漳州市住房保障中心等7个直属事业单位启用新印章的通知
漳建办〔2019〕14号
局机关各科室、直属各单位:
根据《中共漳州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市直部分事业单位更名的通知》(漳编办[2019]14号),涉及我局7个直属事业单位已完成名称变更,分别为:“漳州市保障性住房管理中心”更名为“漳州市住房保障中心”、“漳州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更名为“漳州市建设工程质量站”、“漳州市发展新型建筑材料管理处”更名为“漳州市发展新型建筑材料中心”、“漳州市散装水泥管理处”更名为“漳州市散装水泥发展中心”、“漳州市建筑安全监察站”更名为“漳州市建筑安全站”、“漳州市城市房屋征收管理处”更名为“漳州市城市房屋征收中心”、“漳州市村镇规划建设管理站”更名为“漳州市村镇建设站”。因工作需要,决定自发文之日起启用新印章。
附:印模
漳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9年11月18日
附:印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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