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師的懲戒權細則來了,看看就行,別試!

最近,教育界終於出臺了關於教師懲戒權的相關細則徵求意見,明確規定了教師可以使用哪些教育懲戒權限,細則一出自然被廣泛討論,可是討論來討論去我們卻發現一個問題,教師真的敢使用懲戒權利嗎?不敢的原因究竟是什麼?現在給大家逐條分析一下:

第一條,點名批評

別誤會,你沒有看錯,是可以點名批評,這對教師而言可是解決了很大的問題了,不用再用“某某”同學代替,學生不聽話,直接點名指出來,不用費力的浪費批評的口水了。

教師的懲戒權細則來了,看看就行,別試!

可是當教師的你敢嗎?現在的孩子自尊心有多強,前階段還出現因為老師的批評孩子走了極端,敢問,你能付起這個責任嗎?所以恐怕點名批評得慎重一點吧,對於那些心理素質好的孩子還可以,心理素質不好的走極端了怎麼辦?

第二條,責令賠禮道歉,做口頭或者書面檢討

責令賠禮道歉,很簡單,如果學生擾亂課堂秩序,當老師的完全可以讓學生賠禮道歉並且做口頭或者書面檢討,這個其實不全是一個懲戒權吧,這是作為老師最起碼的威嚴和權利,但是有多少老師現在不敢用?

教師的懲戒權細則來了,看看就行,別試!

原因很簡單,你讓學生道歉學生就能道歉?口頭或者書面的檢討倒是比較通用的做法,但是對於那些非常調皮的孩子來說又何懼你這一紙檢討書呢?不起到根本的教育意義。而且,沒準檢討書寫的都是你這個老師的不對呢,你還要耗費多少精力去教育?

第三條,適當增加運動要求

說實話這應該是所有老師的心願了吧,期待已久,甚至做夢都想吧,不能精神上刺激,那讓你這個調皮搗蛋的學生運動一下,出出汗總可以吧,說白了也就是跑跑步一類的。

教師的懲戒權細則來了,看看就行,別試!

但是,現在的孩子身體多脆弱啊,一個初中班級贏體向上及格的都沒有幾個,孩子真的跑出了問題怎麼辦?類似這樣的事情又不是沒有發生過,真的讓你罰,你敢嗎出了問題你付得起責任嗎?

第四條,不超過一節課的站立或者面壁

這一條看似確實十分合理,而且作為80後的我們上學時代也經歷過這樣的處罰,可是到了今天確實老師用得不多了。我們那個年代老師讓站一節課,就是站一節課,腿是真疼,但是真不敢吱聲,偶爾看看窗外分散下注意力,45分鐘的課是真的太難熬。

教師的懲戒權細則來了,看看就行,別試!

現在的學生就一句話:“老師,我腿疼,站不了了”!作為老師的你會怎麼辦?接著讓學生站,不太可能吧。

第五條,暫扣學生搗亂課堂用品,課後留校教導

現在的學生最大的誘惑其實就是手機,因為手機可以做很多與學習無關的事情,比如看小說,打遊戲,聊天。作為老師上課收手機當然是可以的,但是現在的學生收別的可以,收手機那意見就大了去了,逆反心理非常嚴重。

教師的懲戒權細則來了,看看就行,別試!

前段時間爆出的新聞裡因為孩子被收了手機然後竟然跳樓了,嚇不嚇人。課後留校教導看似簡單,但是不能太久,孩子路上出了問題老師要擔責任的。

以上這幾條,看似很合理,但是老師如果去做了就要把握好尺度,一旦出了問題倒黴的還是老師,其實懲治細則很難落實到位。

教師的懲戒權細則來了,看看就行,別試!

懲戒權來了,非常詳細,但是作為老師的你敢處罰嗎?其實這些細則的提出者不應該是教育部門或者老師,而應當是家長,往往出現問題時老師對應的也是家長而並非孩子。

我們在審視如何定製懲戒權的同時有沒有想過,家長也是孩子教育的一部分,家庭教育和學校教育不去做好溝通如何能夠實現共贏?相信實施以後很快就會出現類似的事件,矛盾會存在,但是在給老師懲戒權的同時要立法,別讓老師在三尺講臺上再戰戰兢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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