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封暂停上市风险公告 金刚玻璃或进入退市倒计时

14封暂停上市风险公告 金刚玻璃或进入退市倒计时

中新经纬客户端11月22日电(高晓锳)11月21日晚,广东金刚玻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下称“金刚玻璃”)再次发布了可能暂停上市的风险提示公告。这是2019年以来,金刚玻璃发布的第14份关于暂停上市的风险公告,而其背后缘由是关联方占用大额资金及大额非交易性资金往来。

  2019年4月30日、5月1日,金刚玻璃连续发布了2个“关于可能无法在法定披露期限内披露年度报告及公司股票可能被暂停上市的风险提示性公告”,称其2018年年度报告审计工作尚未完成,可能存在无法在法定披露期限内披露2018年年度报告的风险。

  事件起因是金刚玻璃大股东拉萨市金刚玻璃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拉萨金刚”)曾占用金刚玻璃资金额共2.05亿元。随后,公司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调查。

  受此影响,金刚玻璃2018年度财务报告被北京永拓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规定,若最近两个会计年度的财务会计报告均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深圳证券交易所可以决定暂停上市公司股票上市。也就是说,若公司2019 年度财务报告继续被出具“否定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深圳证券交易所可能暂停公司股票上市。

  对于关联方所占用的资金,金刚玻璃表示,拉萨金刚已通过直接以及间接的方式,向金刚玻璃归还所欠资金。而拉萨金刚也存在质押金刚玻璃的行为,其作为金刚玻璃第二大股东,累计质押2315.49万股,占其所持有公司股份的100%。

  另外2019年9月10日,金刚玻璃也迎来了大股东变动,原实控人罗伟广作为原第二大股东,因牵涉股权质押违约纠纷、股权回购纠纷,其所持股份被司法拍卖,最终何光雄由此成为金刚玻璃第一大股东。

  公开信息显示,金刚玻璃主营业务为特种玻璃,主要应用于安防以及光伏建筑,2010年登陆深交所上市。2019年前三季度,公司归属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1036.16万元,同比下滑10.24%。(中新经纬AP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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