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執行人牛玉因未履行生效裁判確定的義務,被廣東省佛山市順德區人民法院依法納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庫,其戶籍所在地為安徽省肥東縣長臨河鎮星二村。歡迎社會公眾向執行法院提供其行蹤、和財產線索,並對有高消費、轉移或隱藏財產、規避執行等行為的,進行舉報。
執行案號:(2019)粵0606執10045號
立案時間:2019年7月25日
失信被執行人姓名:牛玉
性別:男
公民身份號碼:3401231985****2853
執行法院:廣東省佛山市順德區人民法院
執行依據:(2018)粵0606民初23115號民事判決書
尚未履行的義務:178038.94元
失信被執行人行為具體情況: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
戶籍所在地:安徽省肥東縣長臨河鎮星二村
案件來源:關於韋明照與牛玉買賣合同糾紛一案,佛山市順德區人民法院作出的(2018)粵0606民初23115號民事判決書已發生法律效力,因被執行人牛玉未按上述生效法律文書履行義務,案件依法進入強制執行階段,執行標的為178038.94元及遲延履行利息。
聯繫舉報電話:0757-22663107、18000850324
聯繫人:劉法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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