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检察机关批捕涉黑涉恶案件224件777人,起诉“保护伞”案件7件7人

出重拳下重手 痛击涉黑恶分子

□广西法治日报记者 曾屹崧 通讯员 谢宗晟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南宁市检察机关对黑恶势力犯罪始终保持高压态势,在保证办案质量的前提下坚决落实依法“快捕快诉”方针,2018年1月以来,全市检察机关共批准逮捕涉黑涉恶案件224件777人,其中批捕涉黑案件90件327人、涉恶案件134件450人。

快捕快诉涉黑恶案件

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南宁市检察机关精心组织,全面履职,与其他成员单位形成合力,痛击涉黑恶分子,取得了突出成效。2018年1月以来,全市检察机关共审查起诉涉黑涉恶案件83件592人,其中涉黑案件16件217人、涉恶案件67件375人;共审查起诉“保护伞”案件7件7人,未出现无罪判决。

南宁市检察机关提前介入引导侦查取证重大涉黑涉恶犯罪案件51件,市检察院共对上级督办的8件重大涉黑恶案件进行集中起诉,目前已集中起诉7件206人,有3件已收到法院判决。青秀区检察院检察长王运华办理的黄某贤等14人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一案,从受理到提起公诉仅历时36天,全案14人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年至20年不等。南宁市检察机关还突出打击一批黄赌毒领域的黑恶势力犯罪团伙,有力地维护了社会稳定,推动了经济发展。

纠正漏捕135人

南宁市检察机关上下联动,对涉黑恶重大案件三级院同步审查。市级检察院对普通涉恶案件统一审核把关,强化对立案、侦查、审判、刑罚执行等活动的法律监督。专项斗争开展以来,南宁市检察机关共监督侦查机关对涉黑恶案件立案10件90人,纠正漏捕135人,纠正遗漏同案犯29人,纠正移送起诉遗漏罪行50人,确保“是黑恶犯罪一个不放过、不是黑恶犯罪一个不凑数”的工作要求落到实处。市检察院立案监督的杨某建涉恶团伙,主犯杨某建被判处无期徒刑。

南宁市检察机关持续对近5年来职务犯罪、涉众型犯罪案件开展“回头看”,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开展涉黑恶案件复查、检查活动,对涉黑恶案件被害人进行回访,深入基层派出所、村屯排查黑恶势力犯罪线索和“保护伞”线索,共向自治区检察院、市纪检监察部门等移送“保护伞”疑点线索203条,向侦查机关移送黑恶势力犯罪线索293条。批准逮捕市公安局治安警察支队原支队长陈立等黑恶势力“保护伞”共7人,对横县公安局巡警大队原大队长宁椿严等黑恶势力“保护伞”提起公诉。南宁市检察院采取换人复查、逐案过筛、逐一见底等方式,对中央督导组关注的重大涉黑案件和交办的问题线索循线深挖,彻查背后的腐败问题和“保护伞”线索,挖出“保护伞”疑点线索12条。

“打财断血”不手软

南宁市检察机关通过法律监督手段着力强化“打财断血”成效,全面审查涉黑恶案件财物查封、扣押、冻结情况,推动办案与清查涉案财产同步进行。

专项斗争开展以来,南宁市检察机关共制发“打财断血”相关检察建议26件,引导、监督、配合侦查机关查封、扣押、冻结涉黑恶案件涉案财产4622.8299万元。

按照“边打边治边建”工作要求,南宁市检察机关充分发挥职能作用,积极参与社会治理,对基层和重点行业领域管理问题提出有针对性的检察建议68件,深入推动系统治理、综合治理。

西乡塘区检察院在办理“7·13”专案过程中,针对村民委员会自身建设、流动人口治安管理、城中村建设管理等问题向城区政府提出源头治理的检察建议,获评全区检察机关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精品检察建议。同时,检察机关坚持跟踪掌握检察建议的反馈和整改落实情况。青秀区检察院向有关部门发出检察建议后,持续跟踪走访,最终为村民追回被涉黑团伙强行霸占的集体土地30余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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