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探索轻伤害案件刑事和解

11月20日,"江苏省检察机关新时代矛盾纠纷化解工作"新闻发布会在连云港市赣榆区检察院举行。轻伤害案件刑事和解是江苏检察机关坚持和发展“枫桥经验”的新实践,工作方式可概括为"党委领导、司法协作、专业办案、专职调解、多元说理、事了人和"。

转自:最高人民检察院微博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