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门峡市环境攻坚办:督导“散乱污”整治取缔工作

  日前,市环境攻坚办向湖滨区、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交办督查中发现的“散乱污”污染问题,并深入现场,督办“散乱污”企业整治取缔工作,消除污染隐患。


  在市环境攻坚办通报的全市“散乱污”企业整治取缔工作进展情况及存在的问题中,我市有20余家“散乱污”企业未提标改造到位,其中绝大部分集中在湖滨区和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
  对此,市环境攻坚办要求湖滨区、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政府高度重视“散乱污”企业整治工作,针对排查整治清单,开展“散乱污”企业分类处置工作,确保“该淘汰的淘汰、该入园的入园、该改造的改造”,建立“散乱污”整治工作长效机制,做到排查无盲区、整治无死角,同时增强服务意识,精准施策,积极帮助企业制定“一企一策”治理方案,有针对性地解决企业存在的实际困难。
  随后,市环境攻坚办、生态环境局第一分局对湖滨区会兴街道的6家“散乱污”企业整治工作进行现场督导。湖滨区环境攻坚办对3家整治无望的“散乱污”企业依法进行了查封。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环境攻坚办、市生态环境局第三分局对辖区“散乱污”企业展开全面督查,督导17家取缔类“散乱污”企业按照法定程序和整治时间依法依规关闭取缔到位,做到断水、断电,清除原料、设备和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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