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寻“时间”:布迪厄社会学中的时间向度

在构建自己的社会学理论大厦的过程中,通过对其所在时代炙手可热的现象学与存在主义的批判吸收,布迪厄在其构建的“实践”理论中引入了“时间”这一理论向度,从而在一定程度上超越了在其之前以及同时代的思想家以及思想流派——包括结构主义、主观主义、理性行动理论、功利主义等,创建了自己独具特色的“实践-关系”主义理论,将时间引入实践理论之中,指出,在社会空间里由于时间的作用而导致社会行动具有的一种实践的紧迫性。通过论述时间与资本、习性、身体的相互作用,探讨了社会的再生产问题。最后,

贯穿于布迪厄研究的一个重要概念——阶级——也与时间紧密相关,布迪厄分析了时间对于阶级的生产与再生产的重要性、阶级趣味的区分与在个体身体上的沉积、不同阶级对于时间的体验的多样性。接下来,笔者将深入分析布迪厄如何将时间维度融合进入其社会学理论之中。

一、时间与社会:引入历史时间

在巴黎高师求学期间,布迪厄攻读的是哲学专业。毕业后,布迪厄到中学担任了几年哲学教师,此后,又赴法国的殖民地阿尔及利亚服兵,正是在这里,布迪厄开始了他的人类学调查研究,而后又转向了社会学研究。在其所处的时代,人类学研究(包括社会学研究)受到以列维-斯特劳斯为代表的诸多学者所持的结构主义理论的极大影响。与之相对,在法国知识分子场域——尤其是哲学场域,存在主义甚嚣尘上,将存在主义发展到巅峰的萨特成为知识分子的象征与代表人物。这两种思想针锋相对,造成了布迪厄所处时代人文社会科学中的主观-客观主义对立的问题。在布迪厄的研究与理论构建中,他试图超越的正是这种主客二元对立。

如华康德在《反思社会学导引》中说言,“在很大程度上,正是通过恢复了实践的时间性向度,才使布迪厄超越了结构主义范式。因为布迪厄在对社会空间进行概念建构时,溶入了时间的观念,故此时间在他的分析中也是一个中心。”对实践的时间性向度的恢复,正是布迪厄在其人类学田野调查研究中、在阿尔及利亚农民的礼物交换实践中,布迪厄发现了结构主义人类学理论对礼物交换等实践缺乏解释力度,这类理论并没有看到时间的即时性和非结构性等特征,因此,布迪厄强调,“重新引入不确定性,就是重新引入时间及时间所包含的节奏、方向、不可逆性,用策略的辨证法取代模型的机械学,而不会重新陷入‘理性行动者’这类想象人类学。”

另一方面,布迪厄认为,有两种对立的实践哲学断裂的时间理论,“一方面,形而上学的看法,它把时间变成为现实本身,与行动者无关,与他们的表象和行为无关。另一方面是意识哲学。”布迪厄拒斥了这两种时间理论,将时间引入其社会学理论之中、将时间融入其“实践-关系”主义学说中,他认为,时间远不是一种先天的历史性条件,而是实践活动在发生的行为本身产生的东西。实践通过时间的持久性与绵延性在行动者的身体上留下了深刻的烙印,并形成了行动者的习性,反过来又引导实践。

如布迪厄所言,“……我们每个人身上都存在着不同比例的昨日之人,由于事物的力量,甚至昨日之人才是我们身上的主导力量,因为与我们形成和导致我们的漫长的过往相比,现时微不足道。只是我们感觉不到这个昨日之人,因为他深深植根于我们,他构成了我们无意识的部分。随后,我们还趋向于不认识到他的存在,甚至也不意识到其正当的要求。”从这里出发,布迪厄对以存在主义为代表的主观主义理论进行了批判,在萨特的设想中,个体是纯粹的、自由漂移的主体,个体拥有自由选择的能力与权力。但是在布迪厄看来,萨特的存在主义具有浓厚的唯意志论色彩,“萨特所设想的纯粹的、自由飘移的主体,无非是他将自己个人的主体经验赋予全部主体而已。”以萨特为代表的存在主义者的问题在于他们没有看到个体是受到实践关系束缚的。正如马克思所言,“人们自己创造自己的历史,但……并不是在他们自己选定的条件下创造”,这种束缚个体的条件由外在于个体的结构与内在于个体的习性结合而来,而这些束缚正是在社会时间中沉积而来。并且,布迪厄同时指出,“时间绝不是什么先验的条件,超越了历史性,而是实践活动的产物。实践活动正是在创造自身的同时,创造了时间。”

从更为宏观的角度来说,布迪厄进一步深入探讨了社会学与历史学/历史的关系。布迪厄直言,“将社会学和历史学分离开来,是一种灾难性的分工,在认识论上完全缺乏根据。所有的社会学都应当是历史的,而任何历史学也都应当是社会学的。”因此,必须将历史引入社会学的研究之中。在布迪厄的社会学理论中,布迪厄始终强调“历史性”——无论是场域、习性、资本还是实践、理性——都有其历史性。因此,在对概念的把握以及在理论与实践研究中,必须重视其“历史性”。

二、时间与实践:实践的紧迫性

由此,布迪厄在其实践理论中,分析了由时间的绵延和连续性而引起的实践紧迫性与实践逻辑的模糊感。如罗朝明在其《实践的紧迫性》指出的那样,“实践的紧迫性”这一认识可以追溯到古希腊哲学家柏拉图那里,“但直到布迪厄那里才明确地形成,并提出实践紧迫性概念。”并且,布迪厄指出了紧迫性是实践的本质属性。在这里,布迪厄是通过对“理性行动”理论的严厉批判更加确证了其实践理论的时间向度的重要性。布迪厄认为,理性行动理论陷入了一种目的论的“人类学谬误”中,“把知识主体置于行动主体的分析之中——把逻辑的事物当作了事物的逻辑”。在理性行动者看来,行动是一种机会和利益计算的结果。而布迪厄认为,理性计算的条件事实上在实践中是从来不可能得到的:因为时间受限制,信息也有局限,等等。然而,行动者通常并不是随意地行动,而的确是做了“唯一要做的事”。这是因为行动者追随“实践的逻辑”的直觉。进一步,为了克服这种理性行动理论的缺陷,布迪厄引入了“游戏”与“策略”等概念,策略“是受到场的内在必要性影响的配置的产物,倾向于自发地既无明确意向也无算计地符合这种必要性。这就是说,行动者从来不完全是其自身实践的主体:通过配置和信仰,所有组成场的实践公理的前提(比如认识上的定见)进入表面上最明晰的意向中,因为配置和信仰是参加游戏的根源。”因此,“实践在时间中展开……实践的时间结构,亦即节奏、速度,尤其是方向,构成了它的意义。实践完全内在于持续时间,故与时间联结在一起,这不仅因为它在时间中展开,还因为它在策略上利用时间,特别是速度。”

因而,在布迪厄看来,实践的关键性特点是紧迫性,“个人,在他们最具个人性的方面,本质上恰恰是那些紧迫性的化身,这些紧迫性(实际或潜在地)深刻地体现在场域的结构中,或者更准确地说,深刻地体现在个人于场域内占据的位置中。”这是因为,行动者总是在一定具体的空间特别是时间中进行活动。如布迪厄所言,“实践在时间之中展现,并具有诸如不可逆性这样的全部相关属性,而这是共时化所摧毁的。实践的时间结构,亦即其节奏、速度,概而言之也就是其方向性,构成了实践的意义。实践总是处在当下时间之中的实践,并且,实践还负载着过去,并指向未来,因此,它不可能遵循理论家所设想的那种逻辑,也常常不可能按照行动者事先的规划去行事,因为千变万化的制约因素总是迫使行动者不是按照理论可能性而是根据现实可能性对行为路径或行为模式作出选择。实践的其他属性,例如模糊性、不确定性,实际上是由此紧迫性派生出来的特性。”由此,产生了布迪厄所说的“实践感”,这种实践感是“世界的准身体意图,是世界的内在性,世界由此出发,将其紧迫性强加于我们,它是对行为或言论进行控制的要做或要说的事物。……其最具示范性的样式是体育语言所说的“游戏意识”……能使我们相当正确地认识习性与场、身体化历史与客观化历史几近神奇的相遇,而正是这种相遇使得游戏空间的所有具体构型包含的未来几乎全被预见。”

据此,布迪厄批判了所谓的“学究谬误”对于实践的理解的谬误之处,学究谬误表现为构建一些理论模式,在此模式之中,“对实践的理解被总体化了、去时间化了,理论家以此模式再来肢解实践,这就必然导致对社会世界的误识。”同时,布迪厄指出,存在一个并非实践时间的科学时间,科学实践是如此“去时间化”,以至于科学实践趋于排斥其所排斥物的理念。因为只有在相对于与实践时间相对立的时间的关系中,科学才成为可能,科学趋于无视时间,并由此趋于使实践物化。而布迪厄强调,在其构建的实践理论中,以策略取代规则,就是重新引入实践,以及其节奏、方向和不可逆性。并且,在此基础之上,布迪厄进一步探讨了“在充满紧迫性的社会实践的本体论基础上显得富有规律性的社会行动何以可能的问题。”而在布迪厄看来,“这种规范、规律性或可预见性在本质上不是遵从规则或图式的产物,而是作为被规范的性情倾向的“习性”的产物。习性是实践的原则,习性生产规范的和正常的行动而无需参照任何规则。以规则、模型或图式来简化实践的社会物理学可以说是以逻辑的事物来替代事物的逻辑,是对作为即兴表演或社会游戏之人类实践真相的遮蔽,是对以模糊性、策略性、流动性和不确定性为特征的实践感的褫夺性理解。”

三、时间与资本、习性:社会的再生产

在《反思社会学导引》中,华康德指出,布迪厄“用习性和场域之间被建构的关系,来取代‘行动者’和‘结构’间似是而非的表面关系,也是将时间引入社会分析的核心的一种方法。而且,它还从反面揭示了体现在结构主义行动观和理性选择行动观中的非时间化行动概念中所存在的缺陷。”进一步说,正是通过恢复实践的时间性向度,在其中融入时间的观念,并引入“习性”这一概念,并指出,一个场域由附着于某种权力(或资本)形式的各种位置间的一系列客观历史关系所构成,而习性则由“积淀”于个人身体内的一系列历史的关系所构成,其形式是知觉、评判和行动的各种身心图式。习性是通过体现于身体而实现的集体的个人化,或者是经由社会化而获致的生物性个人的“集体化”。因此,行动者的实践行动不仅是现时性的,而且是历时性的,身处不同场域、不同位置的行动者在场域中产生了不同的“性情倾向”,这种性情倾向反过来又影响其所处的场域,因为两者之间产生了互动:“游戏者”在游戏中能够改变游戏的规则。由此,布迪厄突破了“主-客”二元对立。可以看到,在布迪厄的这一分析中,“身体”与“习性”是勾连行动者与场域(社会空间)的重要概念,通过“历时性”与“共时性”的共同作用,行动者在实践中与社会结构产生了关联,在这种相互作用下,被赋予了其自身的特殊性。在布迪厄那里,场域(社会空间)与习性都是历史的存在状态,通过这两者的勾连得以建立一种新的时间理论,而正是通过这种实践-关系主义理论,布迪厄摆脱上文所述的“形而上的独立时间观”与意识哲学。

布迪厄认为,时间是在行动者的社会实践中被创造出来的。因此。“时间产生于行为或思想的实现过程中,而所谓实现过程,则是指现时化和去现时化的结合”。这样,实践活动始终是一种时间化的行为,由此,既往的经历与实践存在于行动者的身体层面之上,“这种世界固有的规律和趋向”在行动者身体层面上的体现便构成了行动者的“习性”。进一步,布迪厄指出,“作为过去产物的习性,以实践的方式指涉蕴含在过去中的未来;所以,在习性借以实现自身的行为中,它同时使自身时间化了。” 因此,布迪厄说:“习性是我们在时间领域中所固有的内在性质;通过习性的作用,过去、现在和未来都得到了具体体现”。

而行动者的“习性”不仅仅是在其自身的实践中形塑的,或者更为严谨地说,行动者的“习性”不仅仅是在自主的实践中由行动者主动形塑。“习性”的形成还受到家庭、学校教育、社会环境、阶级地位等诸多因素的影响,也就是说,“习性”也受到客观因素的影响与限制。在这里,家庭因素、学校教育因素是布迪厄着重分析的两个重要因素,布迪厄深入分析了家庭的(经济、文化、社会等)资本、家庭的阶级地位、学校教育——尤其是名牌大学的精英教育等因素,对个体“习性”的生产与再生产的作用。“一个场域由附着于某种权力(或资本)形式的各种位置间的一系列客观历史关系所构成,而习性则由‘积淀’于个人身体内的一系列历史的关系所构成,其形式是知觉、评判和行动的各种身心图式。”在布迪厄有关社会再生产的分析中,他借鉴了马克思等人的“资本”概念,并将这一概念扩展为经济资本、文化资本、社会资本、符号(象征)资本等诸多维度,并使这一概念与“习性”概念成为其实践理论的两个核心概念。

布迪厄指出,社会空间按照三个基本维组成:在第一维里,行动者按照他们掌握的种类资本的总量而分布;在第二维里,按照这一资本的结构,亦即按照经济资本和文化资本在他全部财产中的相对份量而分布;在第三维里,则按照当时他们资本的结构总量的变化而分布。也就是说,需要考虑资本的种类与资本的结构这两种性质在时间上的演化。在布迪厄关于资本的分析中,不同种类的资本——经济的、文化的、社会的、符号的——是可以相互转换的,这种可转换性保证了资本的再生产,尤其是通过资本与权力的相结合、通过精英教育的再生产,各类资本相会转换,资本的总量与结构依照地点和时间而发生变化。通过这种社会再生产,拥有不同资本、接受不同教育的个体形成了趣味区隔,进而形塑了不同的“习性”。如布迪厄所言,“一切的发生都好像位置的共时性和历时性属性……也就是说与资本的总量和结构以及这两种属性在时间中的变化连在一起……高等阶级的位置是由其历时性属性和个人属性确定的,而个人属性显然与时间有关,比如年龄,与过去和未来的关系通过年龄表现出来,或比如社会出身——财产的总量和结构的变化的(不完全)指数,以及与过去和未来的整个关系同时与其他社会阶级即一个人来往的地点的整个关系的(不完全)指数。”

由此,布迪厄通过将时间向度引入到其理论之中,通过对场域中的行动者的资本与习性的考察构建了其核心理论——“[(习性)(资本)]+场域=实践”——这一实践理论,克服了长久以来的主客二元对立观念。

四、时间与阶级:体验的多样性

在布迪厄的社会理论中,“阶级”是一个重要的理论分析概念。在他看来,阶级区分在客观上赋予了社会行动者不同的资本总量与资本结构、在主观上使得社会行动者形成了不同的习性,从而使得来自于不同阶级的个体产生了大相径庭的实践轨迹。而这种阶级区隔又通过教育等途径使得社会阶级得以再生产,使得资本与习性在代际间得以延续,形成了一种实践的历史绵延性。

在布迪厄对阶级的考察中,布迪厄研究的突出特点在于对不同阶级在实践中有关时间的差异性体现——亦即,实践时间的多样性,并且考察了在这一实践过程中时间与权力的关系。在《帕斯卡尔式的沉思》这部反思性哲学社会学著作中,布迪厄用了较多的篇幅探讨了时间的多样性问题、时间与权力的关系。尤其是探讨了中底层阶级与中上层阶级对于时间的不同的体验:“赤贫无产者的时间一文不值,他们的财富不足而时间过剩,与赤贫无产者相反,过度疲劳的管理人员则财富有余而时间极其不足。前者有大量的时间,他们经常把时间“浪费”在精巧到荒谬程度的修修补补上,他们投入到修补中,为的是不惜任何代价延长物品的期限或者生产这些加工品的匠心独运的替代品……相反,后者总是自相矛盾地缺少时间并且永远生活在柏拉图以哲学上的闲暇与之对立的耻辱、忙碌之中,他们被超过其消费能力的财富和服务淹没了,他们“浪费”了这些财富和服务……根据他们的时间(以及他们自身)在不同市场上的经济和象征价值,他们拥有如此众多和如此有利的投资机会,而且他们获得了对支配他们的一切经验的时间稀缺性的一种实践意识。”

正是对实践的时间向度的确证,使得布迪厄严厉批判了以往经院哲学的时间观。在经院哲学那里,往往产生一种对时间的搁置,这种搁置与某种倾向有关,“这种倾向旨在通过“不偏不倚的见证人”或齐美尔所说的“局外人”的神话,将与脱离实践世界相连的丧失转化成认识特权,惟有这类人能够掌握关于观点的观点的特权,这种关于观点的观点开创了关于作为游戏的游戏的观点。”布迪厄拒斥了这种经院哲学的时间观,富有洞见的指出:“从其原则本身来看,经院经验与时间建立了一种非常特别的关系,这种关系建立在相对于一般行动逻辑的一种构成性自由的基础上,经院经验根本不倾向于理解对世界和时间的不同体验,也不预示着按照自身特性尤其是时间特性理解自身。”因此,布迪厄将时间向度引入实践之中,对不同阶级的行动者的时间体验的多样性进行了独具特色的分析。在布迪厄看来,对于中底层(无产、赤贫)阶级来说,他们对于时间的无能力为消灭了许多可能性,“消灭了在社会赌注中的骰子”,他们被排除在普通(经济)世界的人的体验之外,更遑论按照经院哲学所构想的那样自由体验时间的多样性。

五、结语

至此,本文对布迪厄社会理论中的时间向度进行了缕析,在吸收了现象学以及存在主义相关思想的过程中,布迪厄展开了对诸多理论流派——尤其是对其老本行——经院哲学的批判,提出的实践的紧迫性这一概念。在其构建的“实践-关系主义”社会理论之中,布迪厄通过对时间向度的引入,分析了场域中的社会行动者被赋予的资本与习性以及这两者通过行动者的能动性得以再生产的种种原因、条件、表现以及后果——行动者在习性的作用下,通过对其所继承(拥有)的资本的运用,通过其所采取的策略性行动在场域(社会空间)中进行“游戏”,由此,社会结构与个体得以再生产。此外,布迪厄在对经院哲学的批判中,还论述了对于不同阶级来说,时间体验的多样性,通过这种对比,布迪厄揭示了经院哲学对于实践的“乌托邦”式的虚幻的想象,揭示了实践的现实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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