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送出日期:2019年11月21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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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南方弘利定期開放債券型發起式證券投資基金基金合同》約定:在符合有關基金分紅條件的前提下,本基金每年收益分配次數最多為12次,每份基金份額每次基金收益分配比例不得低於基金收益分配基準日每份基金份額可供分配利潤的10%。
2. 與分紅相關的其他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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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
3.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項
1)、權益登記日申請申購或轉換轉入的基金份額不享有本次分紅權益,權益登記日申請贖回或轉換轉出的基金份額享有本次分紅權益。
2)、本基金分紅方式分兩種:現金紅利和紅利再投資,投資者可選擇現金紅利或將現金紅利按除權日的基金份額淨值自動轉為基金份額進行再投資。本基金默認的分紅方式為現金紅利方式。投資者最終的分紅方式以本基金登記機構的記錄為準。
3)、投資者可通過本公司客戶服務中心確認分紅方式是否正確,如不正確或希望變更分紅方式的,請於權益登記日之前(不含權益登記日)到銷售網點或通過電子交易平臺辦理變更手續。
4)、投資者可訪問本公司網站(www.nffund.com)或撥打全國免長途費的客戶服務電話(400-889-8899)諮詢相關情況。
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11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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