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阳政法机关全面贯彻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和中央、省委、最高人民检察院、省人民检察院关于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部署要求,充分发挥政法各部门职能作用,共同推进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依法正确适用,11月14日,朝阳市委政法委召开全市政法机关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推进会,朝阳市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艾红锷出席会议并讲话,朝阳市委政法委常务副书记张春丽主持会议。

会议强调,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是修改后的刑事诉讼法确立的一项重要制度,体现了诉讼理念和刑事诉讼制度的重大变革,本质上是推动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一种诉讼模式。全市政法各部门一定要站在治国理政的大格局、大战略、大逻辑的高度,深刻理解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深远历史意义,深刻认识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在及时惩罚犯罪、强化保障人权、优化司法资源配置、提高诉讼效率、减少社会对抗、化解社会矛盾方面的重要意义,切实承担起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中的责任和分工,积极发挥作用,确保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得以全面贯彻落实。

会议要求,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适用于刑事诉讼全过程,包括侦查阶段、审查起诉阶段、审判阶段,与公安机关、检察机关、审判机关、司法行政机关、国家安全机关都有重要关系。全市政法各部门要立足各自工作职能,准确把握办理认罪认罚案件的一般规定、适用条件、办理程序,明确侦查、起诉、审判、法律帮助等各个阶段、环节的具体职责分工,力争实现各办案机关无缝衔接,确保认罪认罚案件实现全程提速、增效。

会议强调,全市两级政法委和政法各部门要把加速推进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作为当前的重点工作,作为“一把手工程”抓好落实、抓出成效。既要重视和加强制度机制建设层面、制度执行层面的协调沟通,强化定向定点联系、协调,让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落地生根、运转顺畅,又要进一步加强监督制约,全力提升司法质量、效率、公信力,为推动认罪认罚从宽工作深入开展、完善刑事诉讼制度作出应有的贡献。

会议通报了全市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工作情况,朝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朝阳市人民检察院、朝阳市公安局、朝阳市司法局四家单位作表态发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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