訴源治理化矛盾糾紛

為促進糾紛多元化解,探索完善訴源治理工作,近年來,永嘉縣法院發揮特邀調解員及律師調解隊伍的功能,構建“社會調解在先,法院訴訟斷後”的糾紛多元化解格局。

該院通過聯合基層人民調解等,進一步發揮ODR平臺在諮詢、調解等方面的實效;通過邀請調解員旁聽庭審、講座培訓等方式,發掘、培養村幹部、鄉賢等基層力量在參與糾紛源頭化解中的作用;通過定期開巡迴審判,加強風險防控,化解矛盾糾紛。此外,該院還開展訴前引流,專門設立話務組,在立案階段即引導雙方進行訴前委派調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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