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种荒谬的事只会发生在台湾!大贪污犯也要选“立委”了

因贪污案入狱获保外就医的台湾地区前领导人陈水扁,接受“一边一国行动党”提名,登记为该党不分区“立委”。台中监狱今晚强调“回归到‘选罢法’的规定”,“选罢法”规定贪污罪被判刑确定不得做为候选人,陈水扁接受政党推荐为不分区“立委”,程序上必须由“中选会”来做资格审查,能否登记为不分区?由“中选会”来认定。

这种荒谬的事只会发生在台湾!大贪污犯也要选“立委”了

据了解,“公职人员选举罢免法”第26条规定,曾犯贪污罪或刑法第142条与第144条且经判刑确定者,或是犯其他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之刑确定、尚未执行或执行未毕者,又或者被褫夺公权而尚未复权者等情况,均不得登记为候选人。

台中监狱典狱长邱鸿基今晚表示,犯贪污罪判刑确定不得做为候选人,这是“选罢法”明文规定,而陈水扁登记接受“一边一国行动党”提名,登记为该党不分区“立委”,由“中选会”来做资格审查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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