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用這個身份稱霸一方!巴某某等12人涉黑案一審庭審結束

11月18日,由正鑲白旗人民檢察院提起公訴,正鑲白旗人民法院公開開庭審理的巴某某等12人涉嫌組織、領導、參加黑社會性質組織犯罪一案庭審宣告結束。庭審自11月11日開始,歷時8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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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察機關指控,巴某某等12名被告人分別涉嫌組織、領導、參加黑社會性質組織罪、尋釁滋事罪、敲詐勒索罪、強迫交易罪等多項罪名。

以被告人巴某某為首的黑社會性質組織,人數較多,有明確的組織者、領導者,骨幹成員基本穩定,已形成較穩定的犯罪組織;通過違法犯罪活動和其他手段獲取非法經濟利益,大肆斂財,具有一定的經濟實力,以支持該組織的活動;以暴力、威脅手段,有組織地多次進行違法犯罪活動,為非作惡、欺壓百姓;被告人巴某某利用嘎查長的身份和家族勢力實施違法犯罪活動,稱霸一方,在一定區域內形成非法控制或重大影響,嚴重侵害人民群眾人身、財產安全,嚴重破壞經濟、社會生產生活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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庭審現場

正鑲白旗人民檢察院於2019年5月28日受理本案,審查卷宗140餘冊,形成了百餘份法律文書材料,經過嚴格、細緻的審查,於2019年7月10日對案件提起公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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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鑲白旗人民檢察院公訴團隊

因本案涉案人數、犯罪事實多,案情疑難、複雜,將擇日宣判。

審稿主任:劇根宏

值班總編:周素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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