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使“馬仔”送人上門,威脅強索出臺費》後續

三湘都市報11月20日訊(記者 楊昱 通訊員 周君) 惡勢力犯罪集團利用微信交友進行網上招嫖,強迫對方支付“出臺費”,團伙33人因涉嫌犯組織賣淫、協助組織賣淫、搶劫、尋釁滋事罪被檢方提起公訴。(詳見本報11月20日A06版)

經過兩天審理,長沙縣人民法院對涉案33人當庭宣判。其中,團伙頭目楊承厚獲刑17年,並處罰金25萬元。

《指使“马仔”送人上门,威胁强索出台费》后续

2018年3月至8月期間,楊承厚、孫美玉、楊德蘭通過網絡聊手獲取招嫖信息,在湖南省長沙縣、長沙市嶽麓區等地,招攬馬仔和賣淫女從事組織賣淫犯罪活動,達成賣淫嫖娼協議後,安排馬仔送賣淫女上門從事賣淫活動。並指使、縱容組織成員,以“出臺費”等名義,多次搶劫他人財物。

該組織在賣淫活動中多以搶劫、尋釁滋事、詐騙等形式,從嫖客處取得錢財,大肆實施違法犯罪活動,作惡一方,以惡勢力犯罪集團的形式存在,嚴重擾亂了社會秩序。

經過兩天審理,法院作出一審判決,依法判處被告人楊承厚犯組織賣淫罪、搶劫罪、尋釁滋事罪,被判處有期徒刑17年,並處罰金25萬元;被告人孫美玉犯組織賣淫罪、搶劫罪、尋釁滋事罪,被判處有期徒刑16年,並處罰金20萬元;被告人楊德蘭犯組織賣淫罪、搶劫罪、尋釁滋事罪,被判處有期徒刑16年,並處罰金20萬元,其餘被告人均被判處10年以下有期徒刑。被告人涉案違法所得予以追繳,搶劫所得財物責令予以退賠。

法院經審理查明,2018年3月至8月期間,被告人楊承厚、孫美玉、楊德蘭通過網絡聊手獲取招嫖信息,在湖南省長沙縣、長沙市嶽麓區等地,招攬馬仔和賣淫女從事組織賣淫犯罪活動,達成賣淫嫖娼協議後,安排馬仔送賣淫女上門從事賣淫活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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