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可以通過什麼方式舉報黑惡勢力?

一、檢舉揭發黑惡勢力違法犯罪方式是什麼?

檢舉揭發黑惡勢力違法犯罪方式是向公安機關來進行舉報和投訴,檢舉揭發黑惡勢力違法犯罪行為是可以得到獎勵的,刑法第二百九十四條第四款,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包庇黑社會性質的依組織,或者縱容黑社會性質的組織進行違法犯罪活動的,處三年以下據有期徒刑、拘役或者剝奪政治權利;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我們可以通過什麼方式舉報黑惡勢力?

二、黑社會性質組織涉及違法的相關規定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黑社會性質組織犯罪的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於問題的解釋》
第五條 刑法第二百九十四條第四款規定的“包庇”,是指國家機關工作人員為使黑社會性質組織及其成員逃避查禁,而通風報信, 隱匿、毀滅、偽造證據,阻止他人作證、檢舉揭發,指使他人作偽證, 幫助逃匿,或者阻撓其他國家機關工作人員依法查禁等行為。 刑法第二百九十四條第四款規定的“縱容”,是指國家機關工作人員不依法履行職責,放縱黑社會性質組織進行違法犯罪活動的行為。
第六條 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包庇、縱容黑社會性質的組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屬於刑法第二百九十四條第四款規定的“情節嚴重”:
1、包庇、縱容黑社會性質組織跨境實施違法犯罪活動的;
2、包庇、縱容境外黑社會組織在境內實施違法犯罪活動的;
3、多次實施包庇、縱容行為的;
4、致使某一區域或者行業的經濟、社會生活秩序遭受黑社會律性質組織特別嚴重破壞的;


5、致使黑社會性質組織的組織者、領導者逃匿,或者致使對據黑社會性質組織的查禁工作嚴重受阻的;
6、具有其他嚴重情節的。
第七條 對黑社會性質組織和組織、領導、參加黑社會性質組織 的犯罪分子聚斂的財物及其收益,以及用於犯罪的工具等,應當依法 追繳、沒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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