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常喝的“特種兵”椰子汁背後竟有111份判決

近日, "新吳法苑" 微信公眾號發佈了一則《"特種兵"被撞衫惹爭議——新吳法院一審審結涉"特種兵"椰子汁包裝裝潢不正當競爭糾紛案》的推文,將"特種兵"帶回公眾的視野。

你常喝的“特種兵”椰子汁背後竟有111份判決/裁定書?

可以說,在"特種兵"生榨椰子汁藍白相間迷彩圖案形象包裝的"守護戰"中,江蘇蘇薩食品有限公司(下稱蘇薩公司)又勝一局。但勝局只是表象,"特種兵"背後迷離的故事才是重點……

"椰果世家撞衫了我'特種兵'的迷彩服"

據蘇薩公司官網信息顯示,蘇薩公司成立於2008年,2009年,蘇薩食品有限公司創立"特種兵"品牌,目前,蘇薩食品擁有江蘇蘇薩食品有限公司、廣東蘇薩食品有限公司、泰州蘇薩貿易有限公司、泰州蘇特食品有限公司、湛江市蘇薩食品有限公司、湛江市蘇特食品有限公司等6家成員企業。"特種兵生榨椰子汁"是該公司的龍頭產品,也是目前國內椰子汁飲料領域市場佔有率較高的品牌之一。

2018年,蘇薩公司經調查發現,新吳區某超市同時銷售蘇薩公司的"特種兵生榨椰子汁"和海南志得食品有限公司(下稱志得公司)的"椰果世家生榨椰子汁",兩款椰子汁的包裝主體與風格十分相似。於是,蘇薩公司將志得公司與該超市告上法院。

蘇薩公司表示,2009年12月,其委託他人設計藍白相間迷彩圖案作為"特種兵生榨椰子汁"商品的包裝、裝潢,並於2010年投放市場,經過長期大量的廣告宣傳及推銷,使該商品在市場上形成一定的知名度及影響力。

11月13日,"新吳法苑"微信公眾號發文介紹據無錫新吳法院信息,志得公司與蘇薩公司不正當競爭糾紛案一審已宣判。一審法院認為,蘇薩公司享有包裝、裝潢權益在先,志得公司擅自使用蘇薩公司知名商品特有的包裝、裝潢,會讓消費者誤認為"椰果世家生榨椰子汁"是蘇薩公司商品或者與蘇薩公司存在特定聯繫,構成不正當競爭。並判賠志得公司賠償蘇薩公司經濟損失15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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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種兵"生榨椰子汁與111份判決/裁定書

事實上,該案並不是蘇薩公司首次以不正當競爭為由起訴,並獲得勝訴的案例。近兩年來,因椰子汁產品包裝、裝潢近似,蘇薩公司以不正當競爭或侵害商標權為由,將多家企業與超市告上法庭訴至各地法院。


據知產寶已有數據顯示,以蘇薩公司為當事人的知識產權案件多達111件,其中絕大部分案由為不正當競爭糾紛,部分案由為商標侵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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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些案件的裁判年份均為2018年、2019年,其中2019年多達83件,多數案件均與“特種兵”迷彩包裝、“特種兵”商標有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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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其涉案的百餘件案件中,撤訴案件數量接近一半,多數案件未進入實體訴訟的階段。且蘇薩公司在餘下的多個案件中獲勝率較高,以基本相同的訴由、大體相似的證據起訴售賣產品的超市、商場及生產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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值得注意的是,在21件侵害商標權糾紛案件中,僅1件的裁判結果為部分支持了蘇薩公司的訴訟請求,1件敗訴,其餘19件均由蘇薩公司撤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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頻繁提起訴訟,又頻繁撤訴——迷一般的操作。

以不良影響無效他人"特種兵"商標,卻稱工作失誤

但更"神奇"的是蘇薩公司與陝西九騰商貿有限公司(下稱陝西九騰)的"特種兵"商標之爭。

據中國商標網顯示,蘇薩公司的兄弟公司湛江蘇薩曾於2009年3月在果汁、果汁飲料等第32類商品上申請註冊第7232273號"特種兵之"商標,於2010年2月被駁回。

此後不久,佛山市南海區冠博捷食品有限公司於2009年6月提出第7490068號"特種兵"商標的註冊申請。該商標通過商標局初步審定並公告後遭他人提出異議,經異議程序後被核准註冊使用在茶飲料等第30類商品上。

2015年4月,經商標局核准,該商標轉讓予陝西九騰。

2017年6月,針對陝西九騰的第7490068號"特種兵"商標,蘇薩公司向原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商標評審委員會(下稱原商評委)提出無效宣告請求。理由為爭議商標的註冊有害於社會主義道德風尚,擾亂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秩序,造成不良影響。違反《商標法》第十條第一款第(八)項、第四十四條的規定。根據《商標法》第四條、第七條、第十條第一款第(八)項、第三十二條、第四十四條第一款的規定,故而請求對爭議商標予以宣告無效。

有意思的是,蘇薩公司在申請理由中列舉了多個法條,均被原商評委駁回,最終,原商評委根據《商標法》第十條第一款第(八)項對陝西九騰的第7490068號"特種兵"商標做出無效宣告。

裁定書顯示,多項爭議商標認讀為"特種兵","特種兵"一詞均指向國家軍隊中擔負破襲敵方重要的政治、經濟、軍事目標和執行其他特殊任務的兵種,將其用作商標易產生不良社會影響,故爭議商標的註冊已構成修改前《商標法》第十條第一款第(八)項所指情形。

收到該裁定書,作為商標權利人,陝西九騰向北京知識產權法院起訴,要求撤銷被訴裁定。此舉亦在情理之中。

而巧合的是,蘇薩公司名下亦有多件"特種兵及圖"商標。這一次出現了罕見的情況——一份商標無效裁定書的出爐引發了申請人與被申請人的雙雙起訴。蘇薩公司也將國家知識產權局告上北京知識產權法院也向北京知識產權法院提起了行政訴訟。

蘇薩公司稱,爭議商標的註冊屬於"以不正當手段取得",且其原註冊人存在大量囤積商標、倒賣商標行為,根據商標法第四十四條第一款規定,爭議商標應予以宣告無效;

原告在評審階段主張爭議商標違反商標法第十條第一款第(八)項,系原告工作失誤,不認可被告關於爭議商標違反商標法第十條第一款第(八)項的認定,請求法院依法撤銷被訴裁定。

但不遂蘇薩公司之意的結果是,北京知識產權法院經過審理認為,爭議商標為經藝術設計字體呈現的文字商標"特種兵"。其中,"特種兵"一詞為具有特定含義的詞彙,易被理解為一種執行特殊任務的兵種。將"特種兵"直接作為商標使用,容易產生不良影響。

雖然蘇薩公司主張其在評審階段提出爭議商標違反商標法第十條第一款第(八)項系工作失誤,但其在評審階段提交的無效宣告申請書中評審請求與法律依據部分均明確列明,"爭議商標的註冊申請違反了商標法第十條第一款第(八)項的規定",且明確闡述了事實和理由。

蘇薩公司的訴訟請求也因此被駁回。不服一審的蘇薩公司轉而向北京市高級人民法院提起上訴,堅定地認為訴爭商標註冊不屬於2001年商標法第十條第一款第八項所規定的"其他不良影響"的情形,但北京市高級人民法院也駁回了其上訴,維持了原判。

如此一來,"特種兵"商標即被定性為違反2001年商標法第十條第一款第八項所規定的"其他不良影響"的情形,蘇薩公司名下的第7600566號、第11118542號"特種兵及圖"註冊商標亦岌岌可危。

據中國商標網信息,蘇薩公司的第11118542號“特種兵及圖”商標正處於撤銷/無效宣告申請審查中,第7600566號商標也被多次被提起無效宣告請求與註銷請求。

你常喝的“特種兵”椰子汁背後竟有111份判決/裁定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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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據權大師信息顯示,其兄弟公司湛江市蘇薩食品有限公司申請註冊的多件"特種兵 THE SPECIAL FORCES"也處於駁回待複審階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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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知蘇薩公司作何感想?"殺敵一千,自損八百"或許並不明智。但值得肯定的是,原商評委的裁定與法院的多份判決均對"特種兵"及類似商標做出了明確定性,企業此後也能在諸如此類的案例中避免再次出現"入坑"。

中國知識產權法學研究會副會長、中國政法大學知識產權法研究所所長馮曉青也在接受媒體採訪時稱,對於蘇薩公司而言,其涉案商標一旦被宣告無效,之前精心打造的"特種兵"品牌或存在巨大風險;而對於第7490068號"特種兵"商標的權利人及中山特中兵而言,其只能放棄該品牌相關產品,因為我國商標法第十條第一款第(八)項的規定屬於商標不予註冊的絕對事由,意味著如果某一商標"有害於社會主義道德風尚或者有其他不良影響",不僅不能作為商標註冊,也不能作為商標使用。

事實上,軍事領域專有名詞不允許被註冊成商標的案例並不少見,小編在知產寶數據庫中發現數十件類案,諸如第22061555號"雄兵連"、第22062830號"雄兵連"、第21764001號"足球特種兵"、第5592506號"軍備酷JUNBEIKU"、第11548508號"濟軍軍馬"、第8032949號"空降兵及圖""等商標均因違反商標法第十條第一款第(八)項,具有不良影響而被不予註冊。

如此看來,"特種兵"商標並不孤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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