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房如何鉴定?遇到房屋拆迁,住得好好的房屋怎么成了“危房”

拆迁补偿按市场房价标准进行,因而对于那些愿意配合拆迁的人来说,拆迁应是件喜事才对。然事不遂人愿,在拆迁的过程中往往会出现各式各样的让拆迁户目瞪口呆的情况。举个例子,好好给自己遮风挡雨多年的房屋,在规划为建设用地之后,突然被相关部门请的专业人员鉴定为了所谓的“危房”,并煞有介事的下通知,限期在很短的时间内自行拆除,否则强制拆除。那么,危房如何鉴定?遇到房屋拆迁,住得好好的房屋怎么成了“危房”?今天就来给大家分析一下。

危房如何鉴定?遇到房屋拆迁,住得好好的房屋怎么成了“危房”

一、危房的定义

“危房”,也即即危险房屋,根据《城市危险房屋管理规定》可知,危房是结构已经严重损坏或者承重构件属于危险构件,随时可能丧失稳定结构和承载能力的房屋,且该类房屋不能保证居住和使用安全。

目前危房的认定标准,主要划分为A级非危险房、B级危险点房、C级局部危险房以及D级整栋为现房四类。

根据《城市危险房屋管理规定》可知,房屋所有权人或者使用人可以持有证明其具有相关民事权利的合法证件的情况下,向当地鉴定机构提出房屋安全鉴定申请。

二、危房不是非得要拆除

根据《城市危险房屋管理规定》第九条可知,房屋若被鉴定成危房,不一定必须要拆除,可以采取以下的四种措施进行处理:

一是对于采取适当安全措施后,尚能短期使用的房屋进行观察使用;

二是对于采取适当技术措施后,可解除危险的房屋直接进行使用;

三是对于没有修缮价值,暂时不便进行拆除,但又不危及相邻建筑和影响他人安全的房屋,则停止使用;

四是对于整幢无修缮价值的危险房屋,则立即进行整体拆除。因而房屋在认定为危房之后,不是非得要拆除。

建议被征收方,在征收方认定房屋是危房发出拆除通知时,一定要及时咨询律师和房屋鉴定机构判定房屋是否只有拆除这一种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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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危房拆迁补偿

危房拆迁补偿和普通房屋拆迁补偿不同,二者在拆迁待遇上有很大的差距。若是危房,在遇到拆迁时,政府会根据危房的不同等级给予不同数额的补助,且补助数额较低,并不能保障房屋拆迁以后的生活水平。若是普通房屋拆迁,被征收人可以选择货币补偿或产权调换,其补偿数额较高。

由此可见,在房屋拆迁过程中,若能将房屋界定为危房,征收方可以节省大量征收拆迁成本。在实践中,由于利益的驱动,很多征收方将正常房屋也认定为危房,从而在拿回土地的同时,降低补偿成本,这严重的侵犯了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大家要善于分辨并避开“以拆危促拆迁”这种陷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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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之,危房鉴定程序相当严格,在房屋征地拆迁过程中,被征收人的房屋如若被认定为危房,应当根据《城市危险房屋管理规定》第七条的相关规定,向当地鉴定机构申请鉴定。若房屋达不到危房的鉴定标准,征收方就进行强行拆除,当属违法拆迁,被征收方可通过法律渠道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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