掐司机脖子“索赔”十万 “碰瓷”男获刑6个月

正义网武汉11月20日电(记者花耀兰 通讯员杜业婧 刘诚睿)为牟取钱财,一男子对路过车辆实施“碰瓷”,强行向司机索要“赔偿款”。近日,经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法院以犯敲诈勒索罪判处苏某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千元。

  2019年5月31日傍晚,市民何先生从小区内行车外出不久,突然觉得后视镜蹭到了东西,刚停好车准备查看时,一名男子强行拉开车门坐到副驾驶座位,并用手掐住他的脖子,称自己被撞了,还索要十万元“赔偿款”,甚至威胁他“不给钱就弄死你”。为确保自身安全,何先生与该男子达成协议,赔偿其一万元现金。

  由于事发处附近没有银行,何先生被挟持到一家商店,男子强迫何先生用支付宝花呗套现,折成现金七千元和一条香烟。该男子得手后才让何先生离开。何先生回到小区后立即报警。次日,该男子被公安机关抓获。

  经审理,这名男子姓苏,54岁,武汉人。据苏某交代,他敲诈勒索车主已不是第一次。2018年8月15日,他以相同方式成功向素不相识的人索取“事故赔偿金”六千元。由于第一次“碰瓷”尝到了甜头,他故技重施,没想到这次被抓。苏某被抓获时,赃款均已挥霍。

  检方认定,苏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恐吓、威胁手段勒索他人钱财,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敲诈勒索罪,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罪名准确。由于苏某当庭自愿认罪,且其亲属已代为退赔了全部被害人损失,还取得了谅解,可以酌情从轻处罚,法院遂依法作出以上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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