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速路上玩“碰瓷” 屡次诈骗终领刑

高速路上玩“碰瓷” 屡次诈骗终领刑

开车在路上,遇到碰擦事故确实挺让人糟心。江阴的虞先生前不久在高速上就遇上了一起碰擦事故,但是对方却不让他报警,反而坚持私了,这其中会有什么样的猫腻呢?

2017年4月13日下午五点左右,家住江阴新桥的虞先生独自一人开车从沿江高速往家赶。就在他变道准备超车时,听到车外有一声异响,谨慎的虞先生慢慢降低了车速。不一会,一辆宝马就追了上来,驾驶员摇下车窗示意他靠边停车。靠边停车后,从宝马车上下来三个人。虞先生发现宝马车被撞坏了后视镜,自己的车上也有一道浅浅的刮痕。宝马车主提出私了,要求虞先生赔偿2680元。虞先生说自己卡上只有700元,只愿意赔偿700元,可是宝马车主不同意。虞先生见不能达成一致,就提出报警让警察来解决的建议,没想到宝马车主态度大转弯,马上同意了虞先生只赔偿700元的提议。

经核实,原来那声异响是被告人宋某使用弹弓射出的橄榄果与车辆的碰撞声,所谓被撞坏的后视镜是以蒋某为首的碰瓷党事先处理过的,虞先生车上的刮痕也是碰瓷党趁虞先生不注意利用砂纸打磨出来的。

蒋某、宋某和黄某这三名被告人于2017年2月至6月期间,先后在江苏境内多条高速采用碰瓷方式,骗得26名被害人人民币近三万元。

江阴市人民法院判决:蒋某以诈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八个月,并处罚金六千元;宋某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四个月,并处罚金五千元;黄某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四千元。

此前在全国各地的高速公路上已经频繁发生了这类碰瓷事件,而这些碰瓷党也大多是团伙作案,目标主要是女性或者是单身男性驾驶的中高端轿车。

法官提醒:在道路上驾驶车辆时,一定要遵守交通法规,养成良好的驾驶习惯,不要图一时之便而违规驾驶,因为这个时候最容易被“碰瓷”者利用;要提高法律意识,当出现事故后,不要慌张而急于与对方私了,也不要嫌麻烦,发现问题应当及时报警;如果对方人多势众,来不及报警,请记好对方外貌特征和车辆的特征,以方便事后准确报警;“私了”付钱时尽量使用支付宝、微信转账的方式,便于留下对方的一些信息,为公安机关抓获犯罪嫌疑人提供线索。

供稿单位:江阴市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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