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烈火英雄》被指控抄袭,IP改编起纷争,版权保护沦为碰瓷借口?

《烈火英雄》被指控抄袭,IP改编起纷争,版权保护沦为碰瓷借口?

近年来,无论是电影、网剧还是电视连续剧,都借着“IP热潮”一路顺势而上,占据影视市场。

随着越来越多因改编“IP”而大火的剧出现,许多影视创作者也有了“得IP者得天下”的心理,资本也对IP改编趋之若鹜。

在“IP热潮”的背后,除了企图通过热门IP快速获利的资本之外,还有许多因IP授权混乱而引起的纷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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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烈火英雄》因被告抄袭惹争议

除了前段时间大火的《少年的你》饱受融梗抄袭评论以外,此前广受好评的《烈火英雄》,近日也因被告抄袭而引起非议。

11月10号,北京市海淀法院在微博发布了一则信息,表示李某某以抄袭为由将《烈火英雄》及8家电影出品发行方上诉至法院。

李某某称《烈火英雄》在故事背景、人物设置、人物关系的等诸多方面大量抄袭、剽窃其享有著作权的作品《火烈鸟》。日前,海淀法院受理了此案。

《烈火英雄》被指控抄袭,IP改编起纷争,版权保护沦为碰瓷借口?

面对李某某起诉一事以及网上的抄袭非议,《烈火英雄》的出品方在微博回应,称电影参照真实发生的“2010年7月大连市保税区输油管发生爆炸”事件,剧情改编自鲍尔吉▪原野的《最深的水是泪水》。

据了解,此剧在2016年12月就获得了作者的电影改编与摄制权授权,博纳影业公司及相关出品方拥有该作品全部版权。

博纳影业公司还表示《烈火英雄》在2017年9月份确定由于勇敢为电影编剧,2018年1月电影剧本完成创作,2018年10月份开始拍摄,2019年4月份的时候报国家电影局送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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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火烈鸟》作者上诉抄袭,存在疑点

据网上了解,告《烈火英雄》抄袭的李某某,表示自己2018年开始在网上撰写并连载展现真实消防员工作和生活的长篇小说《火烈鸟》,2019年7月正式出版小说。

在电影《烈火英雄》在影院上映后,其经过对比发现,影片所表达内容大量抄袭、剽窃自己的作品《火烈鸟》。

虽然原告李某某列举出了具体的时间,但是经过仔细对比可以发现李某某所说的《火烈鸟》2018年开始创作的时间,要比《烈火英雄》2017年9月开始创作的时间要晚不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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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了解,《烈火英雄》的编剧表示自己在2017年时就完成了大部分创作,2018年春节之前敲定剧本大纲,由此可以看出《火烈鸟》与《烈火英雄》在创作时间上存在疑点。

《烈火英雄》的导演表示,自己是忠于创作的人,十分尊重原创、尊重创作的权利,《烈火英雄》电影是真实发生的事,不需要去抄一本书,此外导演在某采访中还展示了最初的剧本截图。

目前关于《烈火英雄》被诉抄袭一案还审理中,是否抄袭还需等法院的判决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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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中国IP改编屡见不鲜,由于内容产业涉及的利益链较多,市场过于追逐有大影响力的IP,于是出现IP拆分授权过多授权凌乱情况。

IP已从过去单线授权、零星开发,走向贯通全娱乐产业的链状、网状新业态,但杂乱无序的IP版权售卖、转卖、囤积,很难实现IP资源合理配置。

其次中国IP市场的版权归属、交叉授权等方式混乱,使得企业间版权纠纷越来越多,授权和维权存在许多挑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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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权维护逐渐演变成抨击者和碰瓷者的借口

虽然近年来,随着人们对于知识产权越来越了解,大众对于原创的保护与维权也开始重视起来,但是伴随着IP改编成影视的情况增多,随之而来的抄袭指控也逐渐成为常态。

有些人开始借着维权一事盲目的抨击,还有些人借着维权借口去碰瓷正常授权拍摄的影视作品。

由于不排除某些指控是为了蹭热度或利益存在冲突,所以作品是否构成抄袭,需要经过司法的判断。正确的维权值得学习,但是无端的抨击和指控会对优秀的影视作品带来打击,希望大家理性看待。

这期的“烈火英雄被告侵权案”就讲到这里,酷小二会不定期更新更多有关商标方面的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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