俞建國,合肥市蜀山區人民法院喊你來還款!歡迎提供線索

案情介紹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義務

執行案號(2019)皖0104執4254號

失信被執行人照片

俞建國,合肥市蜀山區人民法院喊你來還款!歡迎提供線索

失信被執行人俞建國

性別男

年齡40

身份證號3201241979****2613

住址安徽省和鳳鎮駱山村後西瑤村43-1號

執行法院合肥市蜀山區人民法院

執行依據製作單位合肥市蜀山區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書所確定的義務一、被告俞建國於本判決生效後十日內支付原告鄭本銀勞務費80000元;二、駁回原告鄭本銀的其他訴訟請求。如果未按本判決指定的期間履行給付金錢義務,應當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二百五十三條之規定,加倍支付遲延履行期間的債務利息。案件受理費元,由原告鄭本銀負擔元,被告俞建國負擔元。如不服本判決,可以在判決書送達之日起十五日內,向本院遞交上訴狀,並按對方當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數提出副本,上訴於安徽省合肥市中級人民法院。

被執行人的履行情況全部未履行

負責人電話0551653520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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