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區全國人大代表、政協委員:必須糾正香港高等法院有關司法複核案錯誤判決

中新社香港11月19日電 (記者 索有為 唐貴江)多名港區全國人大代表、政協委員19日接受中新社記者採訪時,就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工委、國務院港澳辦對香港高等法院18日有關司法複核案判決所作的表態予以堅決支持,認為該判決不僅涉及《基本法》的相關條文,香港法院無權解釋,而且對香港的法治和社會穩定造成嚴重影響。

香港特別行政區高等法院原訟庭18日裁定香港《緊急情況規例條例》部分條款不符合香港基本法,致使《禁止蒙面規例》無效。

“高等法院原訟法庭此次作出的判決是有問題的。我對法院這個判決感到很驚訝。”作為香港迴歸前基本法起草委員會一員的全國人大常委會委員、香港民建聯創黨元老譚耀宗說:“《緊急情況規例條例》是1997年2月經全國人大常委會有關決定確認的,當時我有參與這個工作,當時我們認為規例條例雖然是一個很舊的法律,但是覺得有必要保留,1997年以後還可以用。”

譚耀宗認為有必要把此次錯誤的判決糾正過來,“其一,特區政府可以上訴到終審法院,由終審法院來做最終的判決。其二,全國人大常委會對基本法有關條文可以再作出一個解釋。兩個辦法都可以。當然,人大常委會法工委怎麼跟進,要由全國人大常委會來決定。”

全國政協常委、香港福建社團聯會榮譽主席吳良好稱,《禁止蒙面規例》實施以來對止暴制亂髮揮了重要作用。香港高等法院的本次判決與當前的止暴制亂任務背道而馳。他建議全國人大常委會對《基本法》的有關條文進行解釋,這是憲法和《基本法》賦予的憲制權力。只有全國人大常委會釋法,才能起到正本清源、息紛止爭、完善法治、維護穩定等作用。

港區全國人大代表、霍英東集團行政總裁霍震寰對高等法院的本次裁決感到非常詫異,“相信特區政府會在詳細研究法庭判詞後採取適當的行動,同時亦希望特區政府會嚴格依照基本法去履行職責,盡力止暴制亂,恢復社會秩序”。

港區全國人大代表、香港中律協創會會長陳曼琪稱,《緊急情況規例條例》所提述的危害公安的情況及緊急情況的定義及適用性,是國家安全及“一國兩制”範圍內的重要事項。因此,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律政司司長有必要就香港法院是次判決上訴。與此同時,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也可根據《基本法》第一百五十八條,對《基本法》行使絕對解釋權。

港區全國人大代表、香港中國旅行社榮譽董事長盧瑞安稱,全國人大法工委發言人的談話使人振聾發聵。希望全國人大常委會盡快提出有關意見或釋法,使香港司法部門有規可循,依法判案,不要再錯判,儘快達到止暴制亂,使香港早日回覆平和。

全國政協委員、香港島各界聯合會常務副理事長葉建明說:“《禁止蒙面規例》目的既是為了提升法律的威嚇力,也是為了阻止更多人參與到暴力違法中來,是拯救青少年之舉。法院的判決為‘止暴制亂’增加變量,對行政長官和政府依法施政造成負面影響。”葉建明呼籲廣大市民對《禁止蒙面規例》表示支持,並希望警方、律政、司法共同努力,早日恢復法治秩序。(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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