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境外走私凍品涉案近5000噸 18名被告人受審

據廣西崇左市中級人民法院11月20日消息,2019年11月19日,崇左中院在憑祥市法院大審判庭公開開庭審理唐某林、王某香等走私國家禁止進出口的貨物一案,涉案凍品近5000噸。18名被告人、17位辯護人到庭參加訴訟,逾50名群眾旁聽了庭審。

從境外走私凍品涉案近5000噸 18名被告人受審

境外訂購凍品走私後銷售

公訴機關指控,2017年下半年,被告人唐某林與被告人王某合夥從境外訂購凍品後以“保貨”方式走私至國內銷售,所賺利潤對半分成。2018年6月13日,唐某林與被告人王某香等人商議合資在南寧沙井建凍庫,同年8月份建成投入使用,唐某林僱請被告人劉某忠到凍庫做管理員。唐某林除了與王某合夥在境外訂購凍品走私到南寧銷售外,還利用其新建成的南寧沙井凍庫為他人從境外走私入境的凍品“保貨”運至南寧新建的凍庫存放,或者裝運發往國內其他地區交給他人銷售。

被告人唐某誠收凍品貨款及保費。期間,2018年7月30日南寧海關輯私分局在南寧市海興凍庫查獲凍品126.484噸;其中唐某林、王某的凍品共計55.489噸,唐某林幫其他老闆“保貨”走私入境的凍品共70.955噸。經查實,2018年5月26日至案發,唐某林走私凍品數量共計4677.888噸;王某走私凍品數量共計496.6噸;唐某誠、劉某忠走私凍品共計4181.288噸。

2016年以來,被告人王某香、唐某燕、曹某、唐某文、唐某朋(另案處理)、和唐某武(另案處理)等家族走私團伙從事走私凍品活動,從境外訂購凍品或幫其他凍品老闆聯繫羅某、何某聰、吳某國等人將凍品從中越邊境非設關地走私進境後運至南寧沙井凍庫並裝運發往國內銷售給下家客戶劉秋元(另案處理)等客戶,或是為他人保貨從南寧將凍品運送至目的地。王某香負責經營凍庫、聯繫客戶、貨源;曹某負責聯繫國內買家、貨源及保貨人;唐某文負責聯繫國內買家及保貨人;唐某豔負責管理凍庫、記賬、管賬,聯繫國內買家;唐某武在凍庫點數或到長沙接貨、點數,並聯系貨主劉秋元交接凍品。期間,2018年4月25日,橫縣公安局扣押的王某香等人團伙走私入境的凍豬手、凍豬鼻、凍豬耳朵等共計20.3噸。

經查實,2018年8月至案發,王某香走私凍品數量共計3877.4746噸;曹某、唐某豔、唐某文、彭某、周某等人走私凍品數量2645噸。被告人陳某秀和趙某通過王某香團伙、被告人羅某、何某聰等將其境外訂購的凍品走私入境,經查實,2018年1月以來,陳某秀、趙某走私凍品數量共計592噸。

從境外走私凍品涉案近5000噸 18名被告人受審

被訴走私國家禁止進出口的貨物罪

2017年7月開始,被告人何某聰經王某香的介紹,幫陳某秀、趙某走私凍品進境,並運送至南寧沙井王某香的凍庫。

經查實,2018年3月2日至5月13日,何某聰幫陳某秀、趙某走私凍品合計182噸。2018年8月開始,農某與唐某誠聯繫幫唐某林走私凍品入境,並將凍品運輸至唐某林、唐某誠指定的南寧凍庫。經查實,農某幫唐某林、唐某誠走私凍品合計124.98噸。2019年9月開始,吳某國幫曹某聯繫靖西的保貨人走私凍品入境,並由“保貨人”將凍品偷運入境後運送至南寧沙井凍庫,吳某國從中賺取中介費。經查實,吳某國參與走私凍品數量共計74.284噸。

公訴機關認為,被告人唐某林、王某香等18人違反海關法規,逃避海關監管,走私國家禁止進口的凍品或者為走私分子提供便利,應當以走私國家禁止進出口的貨物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家族涉案 一人落網牽扯全家

該案除了涉案被告人人數眾多、涉案貨物數量巨大之外,還有一個突出的特點就是家族涉案。將貨物從境外走私進境,再把貨物運輸、倉儲、轉手賣出等,涉及多個環節、橫跨多個地域,就需要走私分子在各個節點安排信得過的人員接應,這時家族人員成為他們的“最佳人選”,從而形成家族走私團伙,最後“一人落網,牽扯全家”。

如本案的王某香家族,包括另案處理的人員,涉案的共計6人,王某香、唐某朋及其子女及女婿全部涉案;另一家庭的一對母子亦涉本案。

由於本案被告人多達18名且分別羈押於三地,辯護人17名,證據和事實繁雜,庭審預計將持續進行3天,合議庭將組織控辯雙方進行法庭調查、法庭辯論、最後陳述等庭審環節。

(北青報記者 李鐵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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