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電動四輪車問世以來
已逐漸成為人們的主要交通工具
電動四輪車無需上牌、好停車
日常代步十分方便
但是一些電動車主不遵守交通規則
隨意闖紅燈、超速、逆行......
帶來了一系列的安全隱患問題
也給路上的司機朋友們帶來了很多困擾
許多網友稱:
電動四輪車早該嚴查!
日前
為保障道路交通安全、有序、暢通
上蔡縣公安局交警大隊組織開展
以集中整治電動四輪車
無牌無證、交通違法肇事逃逸等
為重點的為期三個月的專項行動
突出對城區道路和街道電動四輪車無牌無證、超員載人、闖紅燈、逆向行駛、突然轉彎調頭、亂停亂放等交通違法行為集中查處。逐步由城區向鄉鎮道路、集市延伸鋪開,形成嚴管嚴治格局。
上蔡縣公安局交警大隊根據
國家公佈的新能源電動四輪車目錄
明確車型品牌類型
依法查扣存在交通違法行為的
四輪電動車100餘輛
通過對整治行動中查扣的電動四輪車
進行司法鑑定
現將第一批50種
已完成司法鑑定的電動四輪車成品名單
予以公佈
下圖品牌被鑑定為機動車
↓↓↓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GB 7258-2017《機動車運行安全技術條件》相關條款規定及其他相關法律、法規及相關標準等,駐馬店市舊機動車鑑定評估事務所有限公司對上蔡縣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隊查扣的50種電動四輪車進行了鑑定。經鑑定,這50種電四輪車均屬於“機動車”範疇,即上路行駛時,必須持有機動車駕駛證、懸掛機動車號牌。
以上公佈已經鑑定的電動四輪車,嚴禁無牌無證上道路行駛。違者,交警部門將嚴格依法查處。對於不在以上公佈名單範圍內的電動四輪車違法上路行駛的,交警部門將依法查扣、進行鑑定,經鑑定後予以公佈。
同時,交警部門將建議政府相關職能部門加大電動四輪車生產、銷售市場的整頓力度,杜絕違規、超標電動車生產、銷售行為。
上蔡縣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隊
2019年11月18日
日前
在市政協四屆三次會議
重點提案辦理結果進行公示中也提到
我市草擬了《駐馬店市區電動車整治工作方案》
8月5日提交市政府常務會議
並根據會議研究意見對方案進行了修改
下一步將市政府常務會議意見提交市委常委會
駕駛新能源汽車
和駕駛燃油汽車是一樣的
上道路行駛應當懸掛號牌
放置檢驗合格標誌、保險標誌
並隨車攜帶行駛證哦~
閱讀更多 天中晚報 的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