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保候審出來11個月了,現在讓檢察院叫去,一般會是什麼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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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保候審11個月了,現在檢察院叫去,說明公安機關將案件移送至檢察院,案件進入審查起訴階段,檢察院叫去告知權利義務,訊問,重新辦理取保候審。至於有些律師說的做不起訴,如果檢察院第一次叫去,不可能做不起訴,在審查起訴階段,檢察院訊問嫌疑人,告知權利義務是首先要做的,之後審查認為符合不起訴條件的,才可以做出不起訴決定。


刑律說法


一般來說,在取保候審的階段,被取保人員之後可能解除取保候審,也可能被拘留、逮捕、轉為監視居住等等。接下來分別來分析幾種可能性。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七十九條 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和公安機關對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審最長不得超過十二個月,監視居住最長不得超過六個月。

一,被解除取保候審。在取保候審解除的時候,決定機關應該出具解除取保候審決定書。所以,檢察院如果通知被取保人員過去,可以比較方便向被取保人員送達解除取保候審決定書。而且取保候審已經11個月,12個月就是期滿,可能檢察院確實什麼也查不到了。

二,被拘留。一般來說,符合(一)正在預備犯罪、實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後即時被發覺的;(二)被害人或者在場親眼看見的人指認他犯罪的;(三)在身邊或者住處發現有犯罪證據的;(四)犯罪後企圖自殺、逃跑或者在逃的;(五)有毀滅、偽造證據或者串供可能的;(六)不講真實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七)有流竄作案、多次作案、結夥作案重大嫌疑的。這些情況的可以拘留。但是我們知道,拘留的執行機關公安機關。如果檢察院決定拘留的話,也是要送給公安機關執行的。所以,檢察院沒有必要通知被取保人員到檢察院再拘留。不如直接通知公安機關比較方便吧。

三,被逮捕。被逮捕的條件有(一)可能實施新的犯罪的;(二)有危害國家安全、公共安全或者社會秩序的現實危險的;(三)可能毀滅、偽造證據,干擾證人作證或者串供的;(四)可能對被害人、舉報人、控告人實施打擊報復的;(五)企圖自殺或者逃跑的。此外,嚴重違反取保候審的規定,也可能被逮捕。執行逮捕的是公安機關,即使是檢察院決定逮捕,也要交給公安機關來執行。所以,檢察院沒有必要將被取保人招到自己的地盤。另外,如果已經達到了需要逮捕的情況,被取保候審人的人身危險性比較大,檢察院肯定不願意碰這個黴頭。

四,被監視居住。監視居住的條件接近於逮捕的條件。只是監視居住考慮到一些特殊的情況,比如照料嚴重疾病患者、哺育孩子或者懷孕、生活不能自理、羈押期限屆滿、案件特殊需要等,不適宜逮捕的監視居住。監視居住的執行機關是公安機關。檢察院不執行監視居住。所以這種可能性也是比較小的。

綜上所述,最大的可能就是,檢察院決定對被取保候審人解除取保候審,讓被取保人自己去檢察院,好直接把解除取保候審決定書給當事人。檢察院就可以不再辛苦送達了。


投資人廷加


檢察院叫去的,那說明這個案件已經到了審查起訴階段,這個階段處於偵查結束,提起公訴中間,起到一個承前啟後的作用。

這個時候,檢察院叫你過去,通常就是告知一些決定,並叫你簽名確認。通常情況下,有如下幾種情況:

第一種情況,就是叫你過去籤一下名字,繼續給你取保候審的意思,或者叫你籤一下名字,撤銷你的取保候審,將你送看守所的意思。

第二種情況,就是要告訴你,你這個案件事實不清、證據不足,依法不能認定構成犯罪,於是決定不起訴處理,或者你這個案件雖然罪名成立,但是犯罪情節輕微,不需要追究刑事,於是決定不起訴處理。

第三種情況,就是要告訴你,你這個案件罪名成立,覺得有必要追究你的刑事責任,要將你這個案件移送法院,提起公訴了。

究竟是屬於那種情況,就只能根據具體情況,慢慢領悟了。


王如僧律師


四種情況:

一、檢察院叫你過去籤繼續取保候審的文件。

二、檢察院撤銷你的取保候審,將你送去看守所。

三、檢察院決定對你不起訴。

四、檢察院要起訴你。

具體情況具體分析。

孫律接觸過第四種情況,開設賭場案,當事人被關的第17日孫律成功為其爭取了取保候審。取保候審的第11個月,當事人被叫去檢察院問話做筆錄,一週後被叫去領起訴書,之後進入審判階段,所幸通過有效辯護,法院採納了孫律的辯護觀點,當事人判拘役3個月,緩刑6個月。





孫裕廣刑事律師


  1. 第一種:你取保時間已經11個月了,按規定,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和公安機關對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審最長不得超過十二個月。你的取保候審時間到期了,但仍未審查起訴,需要解除取保或者變更強制措施。

  2. 第二種:依據規定,檢察院對你進行的例行訊問,問你對偵查階段陳述是否屬實,有無檢舉。

  3. 第三種:檢察院要告訴你接下來會做出不起訴還是起訴的決定,聽取你的意見。

  4. 第四種:現在在進行認罪認罰試點,如果你所在的地區正在試點,檢察院會告訴你他們的量刑建議,問你是否同意,如果同意,會讓你籤認罪認罰具結書以及適用速裁程序審理的同意書。

根據你的描述,猜測你的罪行不會很重,所以沒什麼可擔心的。


蘇州律師從振


首先,你得清楚你這個取保候審是公安機關還是檢察院決定的,如果是公安機關決定的,檢察院叫你過去就有這幾種可能:

一,公安機關移送到檢察院,檢察院覺得期限到了,決定繼續取保候審;

二,公安機關移送到檢察院後,檢察院決定起訴了,要找嫌疑人談話了;

三,檢察院經過審查案卷以後,可能會決定逮捕或者告知不構成犯罪,不起訴。

其次,如果是檢察院決定取保候審,可能性也是如上述二三所說。

總之,取保候審檢察院叫你,你得趕緊過去,否則就是傳訊不到案,會讓公安機關刑事拘留或者直接決定逮捕。


法律工作者霍顏回


按照題主的提問,犯罪嫌疑人應該是偵查階段被決定取保候審的,一般而言,取保候審的期限為12個月。在第11個月時被檢察機關叫去,可能會出現如下情況:

1、通知犯罪嫌疑人要被審查起訴了.

2、決定在審查起訴時對犯罪嫌疑人需要適用的強制措施,要麼繼續取保候審,要麼逮捕。


聽小董說法


案件由公安機關移送到檢察院,應該處於審查起訴階段!在審查起訴階段,公訴人傳喚你,一般情況下 應該是告知你在審查起訴階段的權利義務,因為取保候審的期限是一年,估計會重新給你辦理取保候審手續,除此之外,公訴人會針對案件的情況對你進行訊問,也就是給你做筆錄核實案件相關情況。如果,你自願認罪認罰的話,一般會給你適用認罪認罰從寬程序,這些都需要你本人在場的。

以呆子八年的刑事訴訟工作經驗,第一次傳喚你 最可能的是 告知 辦理取保候審


呆子說法


檢察院叫過去一般只籤一下字,馬上可以走的,法院叫過去就有點麻煩,如果判實刑,叫到法庭裡面,法警馬上圍過來了,當面宣讀逮捕令,然後送看守所,如果是緩刑工作人員會叫到窗口簽字拿走判書就行了。清網行動時,這種情況最多了。


用戶6842939387


這事很明顯,第十一個月去簽下字,然後報公安,第十二個月公安就通知你去銀行把保證金領回來。這是好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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