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情介绍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执行案号(2019)皖0122执恢291号
失信被执行人照片
失信被执行人侯恩林
性别男
年龄46
身份证号340123197******2455
住址安徽省合肥市瑶海区磨店乡沿河村侯北三组
执行法院肥东县人民法院
执行依据制作单位安徽省肥东县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被告侯恩林、邹德凤于本判决生效后七日内归还原告郭永梅借款本金120000元,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全部未履行
负责人电话0551653520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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