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边县财政局:让扶贫资金在阳光下运行

陕西网讯(通讯员|吴昊)扶贫资金作为贫困群众的“保命钱”,精准扶贫的“催化剂”,定边县作为国家扶贫重点开发县,2018年87个贫困村全部摘掉“贫困帽”,3.71万在册贫困人口全部实现稳定脱贫。定边县财政局主动作为,破解扶贫资金监管困境,切实履行财政部门监督职能,加强对财政扶贫资金的监管,切实提高扶贫整合资金使用效益,确保扶贫资金在阳光下运行。

健全责任体系。定边县修订出台了《定边县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使用管理试行办法》《定边县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管理办法》,规范扶贫资金管理,提高扶贫资金使用效益,明确了扶贫资金“谁使用、谁负责、谁主管、谁监督”和“项目跟着规划走,资金跟着项目走、责任跟着资金走”的原则,依据扶贫资金用途确定项目主管部门和实施主体,明确各乡(镇)和部门的工作职责,进一步压实责任,为扶贫资金的规范运行奠定了良好的基础。此外,明确县财政局、县扶贫办、县审计局、县监察委员会等部门监管职责,构建全方位扶贫资金监管体系。

完善公开制度。定边县健全了扶贫项目资金公告公示制度,县、乡、村三级的扶贫项目资金分配执行一律公开,按照“谁负责、谁公开”“应公开、尽公开”的原则,由扶贫项目管理部门将财政扶贫资金年度安排情况在政府门户网站或主要媒体进行公告公示;项目实施单位要在项目所在贫困村或实施地进行公告公示,公告公示位置要醒目、时限不少于10天。公告公示主要内容包括项目名称、资金来源、资金规模、实施地点、建设内容、实施单位及负责人、监督举报电话等。切实提高群众的知晓度和参与度,做到公开透明,使扶贫项目在阳光下管理,扶贫资金在阳光下运行。

加强监督检查。定边县财政局采取“在线查”和“日常查”相结合,对扶贫资金进行全面监督检查。利用扶贫资金监控系统实行“在线查”,对扶贫资金公开透明,各层级、各部门可随时进入,自上而下查看扶贫资金运行及绩效情况,一定程度上抑制不合规使用扶贫资金的行为,最终形成财政部门与主管部门分工协作、齐抓共管的局面。利用督导检查组实行“日常查”,成立6个资金检查组,对各乡镇和相关部门实行分片包干责任制,分别对扶贫资金项目建设情况、资金使用情况、资金管理情况、互助资金运行情况进行专项督导检查对扶贫资金检查做到抓长抓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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