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江筑好维护社会稳定“第一道防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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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解现场,经过工作人员的耐心调解,双方握手言和。南方日报记者 孙俊杰 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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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闹离婚对小孩成长不利如何处置、员工猝死了补偿纠纷怎么处理、租建厂房产生纠纷如何调解……这样一件一件生活、工作中所遇的“糟心事”,在黄江镇的人民调解室里并不鲜见,但在广大调解员的努力下,许多案件得以成功调解。

近年来,黄江镇充分发挥人民调解维护社会稳定“第一道防线”的职能作用,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消除在萌芽状态,不断满足广大人民群众对调解服务的需求,对促进社会和谐稳定起到了显著的效果。

●南方日报记者 丘想明

成立东莞镇街首家个人调解室

“你好,请坐。”在祥叔调解室里,调解主任任庆祥面带着微笑,给前来调解的市民递上一杯热茶。

这只是祥叔调解室的日常,也是任庆祥开展调解工作的“四个一”原则,即一声问好、一句请坐、一张笑脸、一杯清茶。多年来,任庆祥坚持“四个一”原则,以及调解技巧与情、理、法的深度结合开展调解工作。

2019年3月8日,东莞市镇街首家个人调解室——祥叔调解工作室成立。祥叔调解室除了调解主任任庆祥外,还配备了律师、兼职调解员等9名工作人员。

自工作室成立以来,共参与化解重大矛盾纠纷24宗,涉及金额3706.87万元,案件包括社会各类热点难点,为全镇矛盾纠纷的调处提供了良好支撑,充分发挥了调解“突击队”的维稳作用。

其中,有一件案例是今年涉及数额最大的调解案件。2016年12月20日,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了《厂房订建合同》,约定甲公司按乙公司设计要求,在甲公司工业园内兴建厂房,建成后租给乙公司出租使用。乙公司向甲公司支付了1700万元定金。2017年12月28日,厂房建成后,甲公司却与丙公司签订出租合同,丙公司向甲公司支付了租金3000万元(包括1000万元定金)。后来,丙公司把厂房分租给14个租户。乙公司得知后,与丙公司争夺厂房实际控制权,导致诸多矛盾出现,造成很多不稳定因素。经任庆祥带领调解员多方游说,促成各方达成共识并签订调解协议。

祥叔调解工作室只是黄江镇调委会派出调解工作室之一。

2018年12月28日,黄江镇驻基层派出所人民调解室正式投入使用,政府以购买服务的方式为各派出所配置4名专职调解员,按照7×24小时、“四班三运转”轮值轮班的模式,全天受理调处向派出所报告的非警务矛盾纠纷。运行以来,所调解的纠纷类型多样,但主要为治安纠纷。

比如,小李与小陈(男)于2015年7月办理结婚登记,婚后育有两个女儿。由于种种原因,夫妻关系每况愈下。今年6月15日,双方剧烈争吵后,小李提出离婚,但小陈觉得会对孩子成长不利,一直不同意。于是,双方当事人来到驻梅塘派出所调解室调解。接到调解申请后,调解员耐心听取小李的诉求。待双方当事人情绪平和后,调解员分别对两人进行详细调查,摸准了两人的“矛盾点”,判断出两人感情并未完全破裂。于是,调解员迅速“出击”,经过一番苦口婆心的劝说后,双方实现和解。

全镇共有人民调解组织43个

“民间纠纷找调解,有法有据促和谐。调解纠纷不平事,解开心中千千结。”今年1月10日凌晨,通过黄江镇人民调解委员会驻梅塘派出所调解室解决纠纷的冯某,在微信朋友圈上这样写道,表达了对人民调解室的感谢。

像冯某这样的市民不在少数,他们通过人民调解室,成功将遇到的矛盾纠纷妥善解决。

为了给人民调解工作提供有力保障,2018年12月,黄江镇出台了《黄江镇人民调解工作“以案定补”实施方案》,设立约13万元经费,落实“以案定补”的人民调解案件分为四类:一类为特别重大案件调处成功给予1000元补贴;二类为疑难复杂案件调处成功给予600元补贴;三类为普通案件调处成功给予300元补贴;四类为简易案件调处成功给予100元补贴。

除了完善调解工作的奖励机制,黄江司法分局充分发挥“枫桥经验”精神,认真贯彻实施《人民调解法》,推动构建镇调解委员会及其派出调解室、社区调解委员会、企事业单位调解委员会、行业性调解委员会为主体的多元化人民调解格局。

目前,黄江镇人民调解组织共有43个,其中镇级调委会1个,派出调解室4个(驻派出所调解室3个、个人调解室1个);社区调委会7个,企业调委会19个,行业性专业性调委会7个,工业园调委会2个,其他调解会3个(黄江中学调委会、住建局调委会、邮政公司调委会)。全镇共有调解员217人。

随着人民调解机制逐步完善,黄江镇人民调解工作取得了良好成效。

截至今年10月底,全镇调解案件总数为2093件,调解成功数为2049件,调解成功率97.9%,涉及金额7671.73万元。其中,上半年申请“以案定补”补贴的案件909件,已发放“以案定补”专项补贴11.7万元。

此外,镇调解委员会参与处置维稳案件44宗,调处成功率100%;3个驻所调解室共受理各类矛盾纠纷1672宗,调解成功1655宗,成功率98.9%,涉案金额2618.9万余元,其中治安纠纷占53%;祥叔调解工作室共受理调解案件24宗,成功率100%,涉案金额3706.87万元;社区人民调解委员会等调解组织共受理调解案件353宗,调解成功326宗,调解成功率92%,涉案金额845.96万元。

完善机制将纠纷消除在萌芽状态

正是通过人民调解工作的有效展开,黄江镇积极筑好维护社会稳定“第一道”防线,将矛盾纠纷化解于基层,将矛盾纠纷消除在萌芽状态。

为了更好推进人民调解工作,接下来,黄江镇将通过加强培训提升调解队伍素质、完善排查防范机制、完善联动调处机制等举措,建立健全人民调解工作机制,全方位统筹推进人民调解工作。

接下来,全镇调解组织将继续按照“五有”“四落实”“六统一”标准健全调解组织,落实软硬件建设;继续落实《黄江镇人民调解委员会工作制度》《黄江镇驻所人民调解室制度汇编》等制度,全力做好调解员业务培训规划,定期开展调解员培训班,不断提升调解队伍的综合业务素质。

为了完善排查防范机制,该镇将逐步形成“周研判、月分析、季度通报”的机制,即每周参加矛盾纠纷排查研判会、每月进行矛盾动态分析、每季度梳理整体情况进行通报,将排查面覆盖到各领域、各行业、各群体、各单位。同时,坚持边排查边化解、集中化解、包案化解、挂牌化解和综合处理相结合,及时解决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突出矛盾,最大限度地把矛盾纠纷解决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

该镇还将完善以人民调解为基础、行政调解为主导、司法调解为保障的“大调解”机制,把人民调解的简易性、行政调解的专业性、司法调解的权威性有机结合起来。同时,继续扩大“祥叔调解室”品牌效应作用,引导社会其他力量参与进来,形成共建共治共享的局面。

此外,该镇还将加大对人民调解工作宣传力度,比如采取以案说法、开展法治讲座、设立法律咨询点、进社区入户讲法、制作宣传片线上播放等多种形式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坚持调解与法治宣传教育相结合,并在人民调解组织办公场所醒目位置设立温馨提示等。

■典型案例

结合双方诉求摆事实讲法理

耐心调解促矛盾化解

刘某(男)系A公司员工。今年3月4日,正值上班时间,但部门张经理却没有看到刘某,“难道无故缺岗?”

带着疑问,当天18时许,张经理遂和同事来到刘某住所,想问清楚原因。刚到刘某的住所,只见刘某倒在地上。当时,张经理紧急拨打“120”急救电话。

刘某被送往医院后,经抢救无效死亡。当时,院方诊断死亡原因为猝死,公安机关排除了他杀的嫌疑。

之后,死者家属吴某要求A公司支付刘某死亡待遇及人道主义补偿款等。但A公司认为刘某属于非因工死亡,责任不在公司,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可付15个月工资,约6万元。吴某认为补偿太少,要求补偿40万元,双方无法达成一致意见。

3月14日,吴某与A公司代表一同到驻梅塘派出所调解室进行调解。经调解员详细了解,获知刘某家庭生活比较困难,且刘某是家中唯一经济来源,其妻子有轻度智力障碍,家中尚有4个未成年孩子。

随后,调解工作迅速展开。经过多方面调解,吴某不再坚持原先的40万元补偿款,只要求A公司给付20万元即可。但是,A公司依然表示只能按照法律规定的标准给付,双方一时之下无法达成共识。

期间,吴某多次情绪激动,并扬言以过激行为扰乱公司秩序。见状,调解员马上对吴某的言辞进行了严厉批评,奉劝调解双方理性冷静处理问题,不要因一时冲动造成无法挽回的后果。由于双方争论激烈,调解员果断暂停调解,让双方回去考虑,并邀约双方于3月20日进行调解。

3月20日,双方当事人如期前来调解。有了第一次调解经验,本着“一次调解不成再调解”的韧劲,调解员积极寻找切入点。首先,调解员详细解释了目前非因工死亡案件的赔偿标准,再通过12348广东法律服务平台搜查类似案例的调解方案给吴某看,引导家属方理性思考、依法获赔,结合双方的诉求摆清事实讲清法理。

A公司代表在前一次调解中看到刘某家庭情况非常困难,在本次调解前已发动公司员工捐款5万余元,并拿到调解桌面上,向吴某表示诚挚的慰问。当时,吴某被公司发动的捐款行为和诚意感动了,泪流满面。

在调解员劝说下,吴某同意了调解方案,双方达成调解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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