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山4男子非法捕捉1萬餘隻林蛙被刑拘

林蛙是我們生活中常見的動物,但對於抓林蛙犯法這件事,很多人卻不知道。近日,唐山遷西縣4名男子就因非法捕捉林蛙被當地公安機關依法刑事拘留。

11月4日,遷西縣公安局灑河橋派出所在工作中獲得線索,漢兒莊鄉有人非法捕捉野生林蛙。接報後,該所立即聯合食藥環大隊根據線索,組織民警開展調查。經查,犯罪嫌疑人龔某、陳某、李某、陳某某等4人為牟取利益,於9月份至10月份期間在漢兒莊鄉某村附近的河裡捕捉野生林蛙進行販賣。11月17日,民警先後將非法捕捉野生林蛙的犯罪嫌疑人龔某、陳某、李某、陳某某抓獲,並在4名嫌疑人手中查獲野生林蛙10000餘隻。

經審訊,4名犯罪嫌疑人對非法捕捉林蛙的犯罪事實供認不諱。目前犯罪嫌疑人龔某、陳某、李某、陳某某因涉嫌非法狩獵罪,被遷西警方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進一步偵辦中。

警方呼籲廣大群眾,要珍愛野生動物,發現亂捕濫獵、傷害、販賣野生動物的違法犯罪行為要及時撥打110進行舉報。(燕都融媒體記者吳豔麗 通訊員王愛軍 孫淑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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