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法行为曝光】驾驶人“偷梁换柱”终难逃法网恢恢

为保障辖区道路交通安全,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进一步规范道路交通秩序,全心竭力为广大人民群众出行创造安全、文明的道路交通环境,11月15日至17日,察素齐大队在辖区萨拉齐、哈素海、察素齐开展“冬季道路交通安全整治行动”周末夜查整治行动。

【违法行为曝光】驾驶人“偷梁换柱”终难逃法网恢恢

11月16日21时许,违法行为人姚某某驾驶车牌号为冀G***** /冀GT***挂的重型半挂货车准备由G6高速公路545公里哈素海收费站驶入高速公路时,由于驾驶与驾驶证载明的准驾车型不相符合的车辆及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驾驶证的违法行为,被执勤民警当查获。

【违法行为曝光】驾驶人“偷梁换柱”终难逃法网恢恢

当晚21时许,当民警在辖区哈素海收费站开展行动时,该重型半挂货车驶入检查区,在民警要求该车辆驾驶人出示相关证件时,该车驾驶员将驾驶证交给执勤民警时神情闪过一丝紧张,同时催促民警快点检查,反应有些异样,警惕的民警随即利用警务通对驾驶人比对查询,经查询比对,信息显示证件所有人崔某某和面前站着的人长相完全不一样,在铁证的面前该车驾驶人终于承认自己并不是崔某某。

【违法行为曝光】驾驶人“偷梁换柱”终难逃法网恢恢

在进一步审理当中,违法行为人姚某某交代,先前出示的驾驶证是自己爱人的哥哥崔某某的,自己的驾驶证当时在考B2,考完也不能驾驶重型半挂货车,为了多挣点钱,想到爱人的哥哥崔某某的驾驶证准驾车型为A2,便找机会偷了过来,把自己的照片与崔某某的照片替换掉进行使用,来了个“偷梁换柱”。没想到在哈素海收费站被执勤的民警给查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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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第四款、第九十六条第一款、第九十九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对姚某某处以罚款6000元,并处行政拘留20日的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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