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農地入市”動歪腦筋的羅某龍被法院判刑了!

在“農地入市”動歪腦筋的羅某龍被法院判刑了!

作為農村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入市試點縣(市),北流市緊緊圍繞試點任務,積極推進新型城鎮化綜合試點各項工作。一男子卻動起了歪腦筋,企圖通過敲詐勒索“分享”改革紅利,最終被北流法院判處刑罰。

羅某受人聘請,到北流市清水口鎮某開發區辦公室協助農地入市徵地工作。平時,羅某主要與村民做好溝通協調,簽訂徵地協議,並確保徵用的土地順利,以及進行通水、通電、通路和平整土地“三通一平”建設。2018年11月22日,被告人羅某龍夥同李某祥(另案處理)來到開發區辦公室,以曾經幫助過開發區徵地為由,要求被害人羅某支付勞務費,遭到羅某拒絕。羅某龍等人惱羞成怒,對羅某實施毆打、威脅、恐嚇。2018年11月24日,羅某龍等人又打電話對羅某進行威脅、恐嚇。羅某為使開發區的開發活動能夠順利進行,被迫答應,並向朋友借了八萬塊錢給羅某龍。事後,羅某龍、李某祥各分得四萬塊錢。

在“農地入市”動歪腦筋的羅某龍被法院判刑了!

法院審理後認為,被告人羅某龍夥同他人以非法佔有為目的,採用暴力、威脅的方法,強行索取他人財物數額巨大的行為,已觸犯了刑律,構成了敲詐勒索罪。綜合被告人羅某龍犯罪的事實、犯罪的性質、情節和對於社會的危害程度以及認罪態度,法院依法判處被告人羅某龍有期徒刑三年六個月,處罰金人民幣二萬元,並責令被告人羅某龍退賠被害人的經濟損失人民幣八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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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說法

敲詐勒索罪,是指以非法佔有為目的,對被害人使用威脅、要挾等方法,強行索取數額較大的公私財物的行為。在司法實踐中,經常有捏造或者假借某種理由向他人索取財物的行為,本案羅某龍犯罪行為就是敲詐勒索犯罪的典型案例。在此提醒大家,遇到敲詐勒索莫要驚慌,及時報警,尋求法律的保護。法治是高質量發展與優化營商環境最根本和最穩定的保障,依法懲處破壞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秩序、侵犯他人人身、財產安全的犯罪分子,是人民法院依法履行審判職能的職責所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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